龙腾小说网 书库 玄幻魔法 青铜时代的终结战争 正文 第十一章 六国毕一(229B.C.—221B.C.)

正文 第十一章 六国毕一(229B.C.—221B.C.)

小说:青铜时代的终结战争| 作者:潇水| 类别:玄幻魔法

    韩、赵两国天塌地坼,相继灭亡的时候,有一个大侠正叼着牙签,在燕国下都(易县)的古代洗浴中心里享乐。旁边伺候他的有两个美女,他所泡的是古代桑拿。这个人名字叫周润发。对不起,叫荆轲!美女是燕太子丹送给他的。这样描述荆轲是否会有争议,先不论了。泡完澡,荆轲振动长衣,又打上周润发的那种发蜡,坐上私人马车——也是太子丹送给他的,带着美女,高昂离去,一路唱着燕歌。这是一个古代非常奢侈阔气的大侠。

    荆轲大侠生于卫国濮阳。濮阳可谓是人杰地灵之处,商鞅、吴起、吕不韦都是这儿的人,还有接受了三陪女的性按摩而不见效果,“坐怀不乱”的柳下惠先生(前一时间被评为“中国古代十大杰出青年”)。

    荆轲在我们的遥想中,属于“冷酷孤傲”型的大侠:脸上带有刚毅的线条,幽寒深邃的眼眸里发出淡淡忧伤,特有的高傲冷漠与阳刚气质结合起来,加上冷酷的外表,难以亲近的倨傲气势,最令时代青年尖叫。荆轲体貌雄伟并不奇怪,因为他祖先是齐国人。齐国历来多“勇”士,比如“孟贲之勇”的孟贲、“乌获之力”的乌获、斗虎擒罴的“齐人三杰”,以及武松、李逵什么的,也都是钢铁硬汉。荆轲祖上庆封的儿子庆舍临死被人刺了一剑,卸掉一肩,疼得抱着柱子,撼动了屋宇,然后拎起祭壶投砸死一个敌人,方才力竭而死。不过,齐国人单打独斗武功都很强,工技击,但是整体作战不行。

    荆轲跑到燕国来以后,找到了齐人的感觉,因为燕国人也善打架。燕赵古来多慷慨悲歌的猛士,比如后来的张飞,倘若举战国时的例子,则比如“秦舞阳”。秦舞阳也是燕人,这人十三岁就能杀人,是古代的马家爵。长得环眼蒜鼻,性勇猛,多力善刀剑,与人罕言语。他大约有一次跟人打牌,别人说他出老千,秦舞阳就急了,一锤把人锤死了,首脑迸裂。从此人们不敢忤视(拿顶撞的眼神看他)。这个古代的马加爵——秦舞阳,属于迷离邪气型的。

    燕国为什么多猛人,这跟它的土质有关系。风气是系于水土的。

    要说我的老家河北这块地方——燕赵大地(北为燕,南为赵),它的土壤都是从隔壁山西黄土高原上冲积下来的,属于次生黄土,没有经典黄土的那种“自行肥效”功能,所以土贫——古人管它叫做“土薄”。土薄山寒,导致农业不够雄厚,人们也就躁动。风高气寒,资源紧张,于是这里的人们性情卞急,轻生矜死,好气任侠,终于慷慨悲歌,以豪放激烈闻名于诸侯。具体表现为脾气大、讲义气、不要命,“为报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就是燕国人义结效死的写照。刘关张结义,就在这里,也毫不奇怪。连这里的文章也带江湖悲烈之气:“高树多悲风,海水扬其波。利剑不在掌,结友何须多。”多么寒峻激扬啊,这是曹植的句子,突出燕赵之人重视友情、仗剑江湖的豪迈。据说司马迁文章疏荡,大有奇气,也是跟燕赵间豪俊交游的结果。

    不管怎么样,荆轲来到燕国以后,终于找到了感觉,他喜欢跟燕国豪迈的人来往,比如:农贸市场里边杀狗的,呵呵。狗在当时跟猪的待遇一样,喜欢被人烹了吃,“燃”这个字,就是在煮狗呢——“火”上面放着“犬”。荆轲还喜欢喝酒,他在农贸市场里和一帮杀狗的一起,围着狗肉锅痛饮,旁边还有善于击筑的高渐离大兄。高渐离一边喝酒一边击筑,荆轲和着节拍而歌。当喝到痛醉淋漓时候,就继之以大哭,哭起来旁若无人。农贸市场里的人都说:“这真是一帮精神病啊!”

    荆轲的特立独行催人回想起我们在大学里当文学青年时候的样子,我们也在清华大草坪上痛饮,然后我们中间的“高渐离”也抱着吉他疾弹高唱,然后也乐也哭。路过这里上自习的人说:“这帮人精神不正常!”

    其实荆轲也属于文学青年,他喜欢看书,史书上说他“深沉好书”——在农贸市场哭完了还要再看书,真是有病啊。但不知道他是否也写诗,他写的“风萧萧兮易水寒”那句就不错。总之他的性情非常迷杂不好理解,而且不稳定,有间发性神经不正常的嫌疑。关于这一点,后边也有例证。

    事实上,荆轲在农贸市场里的豪侠之风可能是硬作出来的,就跟我们在大草坪上哭唱都带有造作成分一样。譬如荆轲有一次跟一个邯郸人下棋,在棋盘上争路,打起来了。邯郸人一拍棋盘,怒而叱之,荆轲也许本来也想打架,但一看对方牛眼瞪得如铃,竟然嘿然而钻出人群,逃去再也没现身,一点大侠的面子都没有。还有一次他跟别人较量剑术(不是拎着剑互相比拼招呼,是坐而论剑),那人嫌他的论点不足称道,于是一怒而拿牛眼瞪他。荆轲居然又一次钻人群跑了。而且这次跑得很彻底,卷起铺盖卷离开房东,出城遁去,再不敢回来,连围观者都非常纳罕(看来他的剑术不足以应战,不足以呼啸叱咤,甚至不足以自卫。甚至他的剑术理论也不足以折人)。

    这两件糗事实在有损荆轲伟大形象。似乎荆轲只是在农贸市场聚众喝酒的时候——没啥生命危险——才敢放开来折磨自己的胃和嗓门,真正遇上“大玩主”就全稀松了。当然我们因此就说荆轲是假大侠也缺乏证据,至少荆轲是有侠的情结的,呼吸扬袂之间追求着一种侠的风致。

    总之,通过支离破碎的史书记载,荆轲可能不是以可见的“武”见长,而是以意气上的“侠”自居。是一种“精神侠”,而不似能砍能杀的乔峰“物质侠”。所以他后来的行刺,终于失手了。

    不说荆轲了,我们再说说荆轲的赞助商——大名鼎鼎的燕太子丹吧。

    燕太子丹早年曾经留学赵国。所谓留学,是我惯用的隐讳词,其实就是去当人质。他在赵国当人质的时候,认识了同为人质的秦国人质子异。子异怀里抱着个小孩,就是小秦王政(当时叫赵政)。太子丹是大人,却喜欢跟小孩玩,他带着小赵政一起逛,很快活,史书上说“大相悦”,一起玩尿泥玩得很快活,建立了忘年交的友情。每当秦王政小时侯,吵闹任性的时候,太子丹总会唱歌哄他。夏天的午后,太子丹用儿歌安慰我们伟大的始皇帝,那首歌,好像这样唱的:“天黑黑,欲落雨,天黑黑,黑黑。”

    离开小时侯,后来秦王政有了自己的生活——去秦国当大王了。而燕太子丹也追到了秦国——继续当人质。他成了人质专业户,这回是老爹燕王喜在刚成君蔡泽的游说下派他入秦为人质的。由于对从前“忘年交”的友情估计得太高,太子丹在秦国遭到了秦王政的冷傲对待(可能后者让他去倒尿盆),于是他对秦王政切齿痛恨,誓报此仇。太子丹感觉自己被误解被骗,他问是否成人的世界背后,总有残缺。太子丹走在每天必须面对的分岔路,怀念过去单纯美好的小幸福,天空很大却看不清楚——好孤独。

    好啦!总之我们知道,流落异乡的人,对异乡的恨往往是多于爱的。燕太子丹在秦国留学期间,饱受凄凉,回国以后,发誓要报复秦王政,就是个例子。现在游浪于北京的外省青年,对于北京人的怨言,也是可以试想的吧。

    但是燕国国小,地偏人稀,力弱,报复的事不能得逞。于是就想到了搞恐怖行动。

    太子丹把他的刺杀秦王政计划对老师鞠武讲了,鞠老师闻言大惊失色,好像看见死人一般,吓得脸色苍白,嘴唇发紫,小便失禁。太子丹说:“您吃了什么不好消化的东西吗?”

    “不是啊!你想剥秦国的逆鳞,这是取死之道啊!以秦人之强,我们燕国在长城以南、易水以北(意思是燕国腹心地带),就全完蛋了。这事情万不可再讲了。”

    鞠老师可谓比较理智。众所周知,燕国偏在北方,距离秦国遥远,是六国之中唯一几乎不曾受过秦祸的国家。秦国奉行的是远交近攻之策,所以对燕国一向是拉拢态度,有时候结为姻家,前段时间刚成君蔡泽游说太子丹入秦为质,也是为了促成秦燕联合,夹击赵国。所以,以秦国兼并六国的日程表来看,燕国肯定是排在最后面的。如果燕太子丹无事生非刺杀秦王政,那么不管秦王政被刺死与否,秦国都会立刻大举报复燕国,把燕国拎到日程表的最前面去。太子丹刺秦,不论成败与否,都是显然以加速燕国的灭亡为代价的,岂不自私,或者说这是愚勇。

    虽说燕国迟早要亡,但太子丹为了报一己之私怨,而让燕国提前好几年而亡,这无论如何是一种罪恶,是对国家的不忠。鞠武老师,所以态度鲜明地反对他去行刺。

    按鞠老师的意见,不但不能主动刺秦,任何不利秦燕关系的事都不要作。所以他也极力反对燕太子丹收留落魄逃遁至燕国的秦将“樊於期”。但是,凡爱逞匹夫之勇的人,往往都有妇人之仁,太子丹“哀怜”樊於期的“穷困来归”,硬是不忍心收下了他。

    鞠老师跺了跺脚:“你这是撩拨秦人的愤怒啊,是拿易燃品鸿毛往火红的炉炭上放啊。为今之计,应该迅速结好三晋与齐楚,甚至北联匈奴,以自固燕国。”这是正路,但是太子丹不愿意听。太子丹觉得这样实行起来旷日持久,都不如刺秦爽快。太子丹还说自己岁数大了,等不及了,身体也不好——心脏有毛病(心惛然,其实是脑子有毛病),只有刺秦这条快路可走了。

    太子丹之所以不计后果地非要刺秦报仇,这跟燕赵文化有关系。燕赵土薄,民生粗砺风高气寒,所以这里人性情卞急,行事常为个人义气所激,而不避后果——张飞就是这样,激于义气,豁出命去为老二关羽报仇,不惜让全军穿白带孝,整个人都疯了,终于把自己搞死了。一个义字,一个猛字,是燕赵人的写照。这里人脾气大,为了报仇而刎喉不顾、据鼎不避,甚至搭上一国人命作代价,在燕赵人看来,似乎也是值得的。总之一句话:这里莽撞人多,你要是逼我,我就跟你玩儿命!不惜一切代价地玩命!

    太子丹就是要玩儿命! 不计一切后果!只为出一口恶气。

    这大约就是猛人的特点吧,而燕赵偏多这样的猛人文化。看来,文化决定性格,性格决定习惯,习惯决定行动,行动决定命运!不虚言也!

    我们必须修正一下某一个数据,就是关于太子丹的年龄。往往以为太子丹是个轻躁的年轻人,其实不然,他是个急躁的老头。

    当年,他去赵国邯郸当人质的时候,已至少有十八岁(否则不至于跑去当人质),而那时秦王政不足八岁。如今至少已经24年过去了,秦王政变成了32岁的壮夫,而太子丹也已经五十来岁,是个老太子了。

    既然五十来岁,似乎对美女不甚着迷了,于是史传太子丹在燕国盖了个赖昌星式的“红楼”,里边装得都是给客户用的美女。当时诸侯争雄,各国都网罗人才,而且这些人才长期出门宦游,又不能携带老婆,故生活没有滋味,需要妇人和醇酒的安慰,于是太子丹挑了一批美女安置在宾馆中,每有宾客经过,就派这些美女招待、侍宿,以此招徕人才。

    这个风气后来绵延到整个燕国,老百姓也争相模仿。但是老百姓请不起三陪女啊,就只好动用自己不花钱的媳妇,有“宾客相过,以妇侍宿”。后来这种令人瞠目结舌的风尚渐渐不流行了,但一直到汉朝都未断绝。这就是豪爽的燕国人!

    既然太子丹用“红楼”网罗了一些人才,其间就有个江湖大腕,名字叫田光,声名如雷,燕国人都知道他,就跟现在一说电影界,大家都知道张艺谋似的。

    太子丹这人很懂江湖规矩,这一天,他把田光请来,他屁股慢慢退着给田光引路,落座之前先跪着给田光大师掸拭座垫,仿佛小弟恭迎帮主一样,史书上说他是“逢迎”。

    田光坐定之后,说:“太子的意思,在下已经明白了。但是,在下已经老了,江湖上对在下的传说,那些大事,都是年轻时候干的。现在干不了了。我听说骐骥盛壮之时,一日奔驰千里。到了衰老,毛驴子都会超过它。我还是给您推荐荆轲吧,他是我的一个好朋友,可以做大事。”

    “荆轲比我身边现有的几名勇士如何?”

    田光说:“您现有的那几名勇士吗?您现有的那几个勇士,都是一些血勇之徒,心情一激动,面孔便涨得通红,完不成什么大事。譬如您收养的夏扶,是血勇之人,怒而面赤;宋意是脉勇之人,怒而面青;秦舞阳顶多算是‘骨勇’,遇有意外,脸色发白,也不顶用。只有我说的荆轲才算得上‘神勇’,喜怒不形于色,足以当此重任,可以不负足下所望。”如此说来,派巩俐去也可以,因她在任何电影里,都是没有表情的,也是个人才啊。

    田光的分析是很对的(以后他可以去企业作招聘主任),刺客的条件要求智勇双全,比如后来荆轲就樊馆借头,说服樊於期献上人头。到了秦国以后,先要结交秦国显贵蒙嘉(大将蒙骜的下一辈人),以获得亲自求见秦王政的机会(否则的话,秦王政派外事主任跟他谈谈就完了)。求见达官显贵,那一套复杂的礼仪就够人头疼的。总之,光是一个赳赳武夫是不行的。要能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荆轲为人倜傥奇伟,负一时之名誉,在智商、情商方面层次很高(所谓神勇),合乎行刺人选要求。惟独力商不高,剑术不精,但可以给他配“行刺助理”啊,就是后来荆轲一直在等的行刺助理,那个是力商高的,解决技术问题的。

    既然荆轲这么合适,太子丹就批准了:“那好,你去帮我把荆轲请来吧。但行刺事关重大,您可千万别四处泄露啊。”

    田光含笑而答:“诺!——no problem。”

    田光确实很老了,佝偻着腰去找到荆轲,落座后说:“咱哥俩的交情很深,燕国人莫不知道(言下之意,你这个忙一定得帮啊!)。有这样一件事:燕国的太子丹要干一件大事,是关于燕秦关系的,找到在下。但是他只知道在下当年名震江湖,有一身过人的武艺,但是现在我已经精力不济,‘力比多’已经不多了。腰脚都不堪驱使啦。所以我把足下推荐给了太子。请足下择日速见太子。”

    荆轲不知道什么事:“请问,太子丹是要干什么大事。”

    田光笑而不答:“你去了,当面就知道了。”

    迫于田光的江湖辈份比较老,又是自己的老朋友,荆轲不好面拒,于是答道:“谨奉教,我随后就去。”

    田光于是说到:“好的。另外,我还有一件事要告诉你,就是我不想活了。”

    荆轲一惊。

    田光微笑着解释说:“太子临别曾嘱咐我,这件事关系重大,千万不可四处泄露。我作为一个长者(江湖高辈份的人),却被人怀疑,实在是没有活下去的颜面了。我干脆死了罢,以明自己不会泄露他人的机密。”

    说完,田光拔出腰间宝剑,使尽人生最后一点“力比多”,奋然刎颈而死,流血三尺,扑到在地。

    日本有谚云:“花是樱花,人是武士。”花以樱花为最,人以武士为上。人的生死有如樱花,瞬间散落,干净利落,这就是销殒的美,大约就是田光之谓吧。

    田光老先生的死,实在突兀,殊不合常理。听他的意思,好像是恨太子不能信用他,于是奋然而死。那他简直是脾气太大了。这样大脾气的人,能活到这样老寿,也实在是个奇迹了。应该早被别的什么事呕气死了。

    其实,史书上有解释,田光自杀,是为了激荆轲。我来求你办事,然后我都豁出命去不要,死给你看了,这事你还能推搪吗?这是硬让荆轲欠下一笔感情债,没有退路了。田光死前说的话,只是他自杀的借口,而不是他自杀的原因。

    这就想到了谭嗣同,谭嗣同求袁世凯帮忙调兵支持改革派,如果老谭也能抹脖子,以死来请袁世凯,也许老袁不会太轻易反复吧。至少在反复的时候会受到情义上的压力,好好掂量一下,不能对不起死人啊。荆轲就是各正面的例子,荆轲后来见到太子丹时,起初并不愿意刺秦,在后来漫长的刺秦准备过程中,又出现过一两次犹豫拖延,但大约都是被田光的死所激迫,终于善始善终,坚持下去了。

    田光为了太子丹的“大事”,不惜以身死而促成之,可谓太子丹的知交和真朋友啊!一人一生得此一友,夫复何憾。

    田光真正能做到了为朋友两肋插刀。这可真是把刀插进去,不是一种形容词啊!大约惟其义烈如此,田光才在江湖上浪出诺大实名吧。

    另外,田光以身死相激荆轲,以免荆轲打退堂鼓,也看得出来,在田光的估计中,荆轲对刺秦一事可能会没有太强的自觉主动性,他的革命觉悟不高(假如刺秦是革命的话),所以田光要这么激迫他。把一种公义,变成出于私情。

    随后,荆轲去见了太子丹。太子丹向他提出了行刺的请求。荆轲方才明白,田光所说的大事,是要去行刺秦王政啊。他“久之”没有说话。

    这就奇怪了,如果是一个久有抗秦之心的“革命志士”的话——如一些书上给荆轲所下的定义,他此时应该立刻攘臂而起,叫嚣着去献身“革命”才对。

    但是,荆轲却好半天没有说话。等他终于开口了,却是拒绝。他拒绝太子丹说:“我这人驽下,像劣质毛驴一样差,不足任用。”

    明确表达了拒绝的态度。(荆轲居然不愿意刺秦!)

    于是,太子丹急了,给他“顿首”(以头频频碰地)、“固请毋让”(死活不许他推辞)。

    看见太子丹这么急赤白脸,以太子的尊贵身份而给自己频频磕头相求,荆轲觉得,这大约就是人们传说中的“知遇之恩”吧。我在农贸市场哭,等得不就是被人“知遇”吗。不过,知遇是知遇,去做将相是一种知遇;去玩命,这也是一种知遇啊?

    但是荆轲转而想到了田光——其实他一直在想着田光——田先生血迹未干,私人的嘱托尚在耳边,荆轲很难办。

    经过一番史料失录的思想斗争,荆轲终于“许诺”了。但是,后来仍然“久之,未有行意”(很久都没有出发的意思)。革命的主动自觉性很差。

    于是,这期间太子为了顺适荆轲的心意,做了一系列拉拢套磁的好事,包括:

    a. 尊荆轲为头等宾客;

    b. “舍上舍”,住VIP高级标准间;

    bsp;太子“日造门下”(每天拜访,以示敬意);

    d. “供太牢具”(吃祭祀祖宗的最高等食品并使用高等饮食礼器——鼎什么的);

    e. “异物间进”(不时送来奇珍异宝);

    f. “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太子丹从“红楼”里调来美女和豪华车,任其享用)。

    上述都是《史记》的描写,当不为虚。如果按照汉朝人的武侠《燕丹子》的说法,则荆轲还有“黄金投龟,千里马肝,姬人好手,盛以玉盘”的更严重恶劣的描写,那就更阔气了,更比大款砸XO厉害的多。

    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顺适其意”,让荆轲满意。这就是荆轲被工具化的全过程。看得出来,荆轲没有太强烈的自觉刺秦意识,中间是有一个漫长的被收买的过程。倘若是自觉的“革命”志士,当不需这些劳什子。

    荆轲又要车,又要美女,又要奇珍异物,不是大侠所为,而近乎商人。当初,伍子胥促使专诸行刺,严仲子驱使聂政,似乎都没有花出这么大血本。

    荆轲虽然不是被物质“收买”的,但至少是被情义“收买”的——田光的江湖情义,和太子丹的主客情义。

    荆轲的行动,终于属于士为知己者死,属于为燕王室效命,以谋求燕王族在燕国的权位不倒。

    而且,“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恣荆轲所欲”这里边带着一种互动,似乎荆轲那一方面,也是有“欲”的。

    我们先放松历史这匹野马奔跑的缰绳,暂把刺秦的事情停顿一下,而望着窗外秋风飒然,黄叶满庭的时节,追述一下荆轲的身世。

    我们知道,荆轲是卫国人。卫国原本是春秋时代的大国,“三监”之一,后来日渐销侵,多数土地被邻居赵魏夺去了(包括原来的邯郸都是卫国的),到了最后,卫国只剩濮阳一个城了,沦落为魏的附庸。可是魏国人还是没有放过它,把它的卫怀君囚杀了。卫国也就亡国了。之所以杀卫怀君的原因,是因为卫国人亲秦,和秦国眉来眼去,想跟秦国连横。所以,卫国人对魏国的仇视应当由来已久,而对秦国人则一度想连横。

    不久,吕不韦从倡导分封制的原则出发,给卫国复了国,把河南沁阳拨给卫君角掌握。这大约就是《吕氏春秋》中倡导的存亡续绝吧。一直到了秦二世,卫君才被废为庶人,卫国方才亡国。在荆轲那个时代,一般卫国人,会觉得是秦人在庇护着他们,没有秦人牵制,魏国就要灭他们。如果自己去刺秦,只能便宜了魏国人。所以,作为卫国人,荆轲对于秦人,应当没有切齿仇恨,卫国最痛恨的敌人,是百多年一直奴役他们的魏国人。荆轲作为卫国人,刺秦的原始动机应该不强。

    那么,荆轲——这个卫国人,又与燕国人有何干?他在燕国完全是个外来打工三无人员,当不至于自发地为拯救燕国而玩命。看事情的脉络可知,他带着一柄匕首进入强秦的行为,多半是被田光所激,又被燕太子丹的车骑、美女所感化。

    田光和太子丹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搞定了荆轲,使之承诺刺秦——田光为此还专门自杀,以“激”荆轲,使得他没有退路;太子丹则“顿首固请”,“异物间进”,“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

    于是,有一段时间,荆轲身边衣香鬓影,车骑罗列,盛况空前。当然,荆轲不是贪图物质利益的小人,也不是图希美色和宝马(人都要死了,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呢),但他图希的是荣誉。

    太子丹的殷勤,就是一种“殊荣”。荆轲被振动的,就是这种“殊荣”。

    据《史记》的注者说,荆轲的祖上是齐国人,是齐国的大贵族庆封。庆封当年因为斗不过新兴家族(齐国田氏等),逃亡吴国,后来被楚灵王所杀。庆封的子孙流落卫国,就有了庆轲,“庆”、“荆”音似,于是就有了荆轲。

    荆轲作为没落的旧日贵族后代,心情是愁闷的,向往上流社会圈是必然的,这就是他在农贸市场喝酒大哭的原因吧。能够挤进贵族圈子,并且被太子诚惶诚恐地侍奉,荆轲大约就感觉像是吸食了鸦片,依稀仿佛回到了祖上贵族的荣耀,乃至得到一种马斯洛曲线上的所谓“被社会、他人尊重感”了吧。

    于是,荆轲刺秦的使命,最终在心里,接受和扎根下来了。

    总之,我们几乎可以相信,倘不是遇上田光以死相激托在先,以及后面太子丹像狗皮膏药一样猛缠着他,荆轲这个在燕国游浪的卫国人(而卫国又是一贯与秦国无甚仇史乃至有受恩泽的),当大约永远也不会想到去舍命刺秦吧。

    所以,我们说,荆轲更多是报燕王族的一小撮势力的知遇之恩以及田光的江湖情义罢了。

    燕太子丹跟荆轲,就刺杀的细节,进行了认真的荒谬讨论。

    太子丹说:“足下伪装成使者,劫持秦王政后,逼着他在朝堂上签订条约,返还秦国人侵夺六国诸侯的所有土地,就像当年曹沫劫持齐桓公一样,这是刺杀的上上目标。”

    我们说,太子丹真是痴人说梦。凭一个人拎着一柄小匕首进入不测之强秦,就想带着几百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出来,这个想法实在太折磨我们的想像力了。

    当年曹沫劫持齐桓公属于特殊历史情况:当时曹沫在会盟上用剑逼着齐桓公,要求齐国退还侵占鲁国的“汶阳之田”。齐桓公迫于性命之忧,无奈答应了。会盟结束以后,齐桓公回国,当即就想赖掉汶阳之田不还。可见承诺是可以耍赖的。但是管仲持反对意见,认为齐国国力尚弱,想称霸的话,必须先得诸侯人心,所以主张还汶阳之田,信守盟会上的承诺,以向诸侯展示自己的诚信和德行,积累自己称霸的声望值。所以这才还了汶阳之田。

    世易时移,现今的秦国大不同了。秦国对六国是压倒性优势,不在乎国际舆论(即便在乎,也不会压过对土地的在乎),也无所求于六国的支持。他们必不还地。

    当然,你可以说,荆轲劫持秦王政以后,可以把秦王政的耳朵一直揪着,一直把他揪到燕国去,扣留下来。然后命令秦国还地,不还地就不放秦王政。这个想法也够荒谬之极,一是当时没有直升飞机,恐怖分子和人质没法坐飞机离开秦国,去燕国。

    二是,即便劫持秦王政入燕,列国也是得不到土地的。当年楚怀王被劫持到了咸阳,宁可死在那里,也不肯割让黔中之地。秦国人即便牺牲了秦王政,也不会割掉祖宗六代辛苦扩张积累下来的土地的。

    三是,即便秦国还了地,以目前六国兵力枯竭的局面,也是守不住那些土地的。转瞬之间又会被秦人夺了去。

    看来,劫持秦王政从技术上到效果上,都不现实。于是燕太子丹也没太指望这个,而是提出了低级目标:当场刺死秦王政。

    燕太子丹花一百斤黄金,买了一把徐夫人的匕首(徐夫人是当时的知名品牌,类似王麻子),匕首上面淬了毒药,以活人试验,无不见血立死。拎这样的毒匕首进入秦国,杀秦王政的意图就非常明显了。

    也许这么做,还能让太子丹爽一把,报掉从前受辱于秦国的一己私怨。

    但是,代价是什么呢?

    代价就是燕国陪着倒霉,被提前灭亡。

    樊於期这个人在史书上出现,似乎只是为了送上一个人头的。

    荆轲临行前,跑到樊於期的住馆,秘密地说:“将军您是秦国人,因得罪了秦王政,逃亡到燕国来。秦王政屠宰了将军您全部的父母宗族,可以说是够狠毒了。而且还出了一千斤黄金的赏格,购求你的人头,将军难道不想报仇吗?”

    樊於期仰天太息,眼泪就像泉水一样冲了出来:“我每一念到此事,恨得我连骨髓都发痛。只是没招呢!”

    荆轲说:“我倒有个主意,只是我不好启齿。”

    “你不要有什么顾虑,只要我能够报仇,就是要我的脑袋,我也乐意。你还有什么话说不出口呢?”

    “咦,我说不出口的话,就是你刚才说的话呀!”

    荆轲把自己行刺秦王政的计划对樊於期讲了:“只要我用您的人头获得秦王的信用,我左手抓住他的衣袖,右手刺向他的前胸,将军的大仇可报,燕国的积耻也可雪了。”

    樊於期听罢,咬牙切齿地说:“我天天盼的就是这样一件事。我这颗头颅有什么舍不得的,你拿去吧!”说罢,拔出宝剑,猛砍自己的脖子(他希望自己砍得彻底一点,待会荆轲弄断他颈椎的时候就容易些。樊於期是个带兵的将军,知道人的颈椎是很坚固的)。

    樊於期就这样自杀了,绝颈而亡了。

    他的人头像一颗炸弹,在地上瞪着荆轲。荆轲把这个炸弹装进匣子里,准备带上飞机。

    古人论情谊:有白头如新,有倾盖如故的,以形容俩人有缘分还是没有缘分。没缘分的,就是认识了一辈子,互相都白了头了,一样还是不信任。而荆轲与樊於期只说了三言两语,樊将军居然就割撒头颅,毫不犹豫地交给荆轲,信任荆轲。这就是战国人的质朴。换了今人,恐怕让他掏出一块钱,他都是死活小心怕上当,不肯痛快掏的。更遑说人头。

    得到人头之后,荆轲并没有立刻出发,而是等待一个真正的刺客,此人武功高强,可以担任刺杀主力。但是这个人腿比较短,过了很久还没有赶到燕国来。

    燕太子丹等的不耐烦了,说:“韩、赵两国已经相继破灭了,日已尽矣,为之奈何。如果荆卿有反悔之意,那我就派秦舞阳一人去算了。”

    荆轲这时候爆发出了一种不可思议的愤怒,他大怒,对太子丹叱到:“你催我做什么!大丈夫行事,有始有终。往而不返者,竖子也!”意思是,我要是去了秦国回不来,那是笨大侠,是王八蛋——“我在这里拖延,是为了等我的‘客’,我俩一起去。能去能返,不辱使命,才是大侠。现在太子以为我在故意拖延,那我就请辞行矣!”说完就要走。

    看来,荆轲也是有自己的“客”:也就是门生、门客的意思,比他低一级、依附他的人。而且此人武功高强。我们可以理解成:太子丹把任务承包给了荆轲,荆轲又分包给了他的武功高强的“客”。

    如此说来,荆轲更愿意把自己定位在一个项目经理、小组长的角色,而让自己武功高强的“客”作为临场的刺杀主力,负责执刃主攻。大约他也是自觉剑术不精吧。

    我们相信,如果未来有这个得力的“刺杀助理”在场,俩人在大殿上合力,杀掉一个秦王政可谓万无一失(当时殿上又别无其他武士,他俩二对一,还带着武器,很有胜算)。所以荆轲等待自己的“客”,是有现实意义。但是,这个人迟迟不到,太子丹又催促,荆轲作为项目经理只好自己出发了,到了秦国,拿着匕首上去跟秦王政抡,自己又不太会抡,终于让秦王政把他弄死了,亦恨事也。

    “刺杀助理”的缺席,是整个刺杀活动成败的转折点。从荆轲角度来讲,应该本着提高刺杀成功系数的原则,坚持继续等待自己的“客”。但是一场看似偶然其实必然的争执,断送了这次刺杀活动的成功:

    当时的情况,荆轲在等自己的“客”,可是太子不明就里,跑来催他。荆轲被太子一催,竟然一时恼怒起来,情绪失控,说话很不客气,劈头盖脸地叱责太子,然后就愤然宣布不等了,立刻要走。

    太子来催,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太子不明就里。你可以好好说啊,说服太子让你继续等啊,何必大闹呢?但是荆轲却一下子爆炸了,愤然仓促而出行。好像石达开当初愤愤然拉着枪杆子离开洪秀全一样。

    这里边体现了荆轲与太子丹关系之间潜存已久的一股暗流和裂痕。?

    我们说,荆轲也许是被长期以来的刺杀一事所笼罩压抑着,有点不能承受压力,情绪不稳定了,所以与太子吵架。但这种估计不是最深刻的,荆柯也不至于心理素质这么差。

    事实上,荆轲对于刺秦一事,从心底下一直存在一种排斥,或者说“不接受”。这倒不是因为他喜欢秦国,而是他作为一个有着独立人格的士人,对于田光、太子丹的一番表演,终于促使他折节屈从,受人驱使,沦为工具,带有一种本能的反抗。荆轲原本是个高傲的人,在农贸市场里大哭就看得出来他心气很高。他向往立功建业,但他追求的可能高于做刺客。对于太子丹收买他刺秦一事,他是犹豫的,因为那离开他的理想似乎还有差距,所以他犹豫,当场不肯接受。但是,田光以死相托出,他不答应又不是大侠风范。但是答应下来了,又实在违心,降低了自己的格调,而沦为供人驱使的刺客之流。

    在方式上,也有问题。他不喜欢被工具化,在他享受美女宝马的时候,他的精神深处是痛苦的,这种被操纵和被工具化的痛苦感,积累的时间久了,折磨着他。

    而最后触燃了荆轲的硫磺和火焰的,是太子丹对荆轲的怀疑。

    具体来说,就是在等待刺客助理这件事情上,太子丹流露出了对荆轲的不信任,使得荆轲意识到:哦,他连对我的信任都没有啊。如果连信任都没有,那何谈知遇呢。他以往的一切表演,避席顿首和珍宝美女,都是在忽悠我啊,实际心底里一直并不信任我啊。对于一个一直并不信任我的来人说,他对我的馈赠和宠荣,有多少是对于我本人的真诚尊重,而又有多少只是纯粹的买卖利诱呢。

    “士为知自者死”,前提是这人是知己者,而不是一个交易的商人。荆轲的最恶心之处,是事情到了最后,才发现太子丹一贯并没有对自己的信任之情,更遑谈知遇。那么,自己是被骗了。把自己作为士人唯一拥有的财产——生命,献给一个一直在欺骗自己,自称对自己有百分百“知遇”,而实际上并不信任我的人手里!我是替这么一个一贯并不信任我,虚伪地伪装着的人去行刺,受其驱使,舍去我士人的高贵生命,那就真如吃虫在肚,五味难言了。

    烈士的头颅,浇灌给一块龌龊的脏土,这就是荆轲的个人悲剧。

    也许荆轲到了此时,最后悔的就是当初接受了田光以死相托的胁迫,承诺了替人行刺,而且是替太子丹这个不甚高尚的、对我没有信任更遑谈知遇的人去行刺,去为之献身。

    于是就在这次为了等“刺杀助理”一事,太子流露出了不信任,荆轲非常敏感,遂与太子丹吵了起来——这也是积累已久的两人之间矛盾与张力的总爆发。

    荆轲当场就叱太子说:像你这样搞的去了回不来,那是王八蛋!——荆轲把一股怒气气势磅礴地向对方撒去。骂完,他不也再继续等自己的“客”了,也不给太子丹以反悔(让荆轲继续等“客”,以提高刺杀成功机会)的机会,而是立刻动身,在人手配置不适宜的情况下好歹去行刺,成败不问。这是一种消极的态度,造成了荆轲既冒死履行自己承诺,而燕太子丹的大事也未必足以成的结局(但我有死而已,也是对的起你的了),体现出对太子丹对我的不信任和对我士人人格的污辱的一种消极反抗!

    荆轲临行在易水河畔,那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绝唱,里边包含着的是对太子丹的消极反抗和不满情绪。这话里没有对胜利的承诺(没有说“请组织上放心吧,等着听我的胜利喜讯吧”),而只是说“我这个壮士,却只能一去不还了,白向秋风寒水里送命罢了,这是多么凄凉啊”,带有无限自怜、自怨。

    这是受到欺骗后对太子丹的怨望以及对自己被欺骗后的自我嘲讽吧。

    荆轲、太子丹这两人的结合,是一场历史的错误,是一次错误的结合。太子丹选的,应该是秦舞阳那种只为赏金而卖命活动的、不思考什么形而上的问题,也不甚关注人格之受尊重程度的,粗人出身的人。而荆轲是一个士人,所谓士人,就是祖上带有一定的高贵血统,身上含有一点小资情调,生活破落在民间底层但心志高昂仍然在洁白云霄的人。这样的人,最终是不适合去附于刺客者流,供一小撮王族势力所驱使卖命的。

    终于,太子丹与荆轲之间的矛盾积累,爆发了,体现为临事互相构衅,彼此负气而动:前者不信任催促后者,后者叱骂前者竖子,并且赌气不作深入交流,放弃等人(“客”)积极想法,不作积极准备,消极立即出行(不以成事为目的,而以履约不愧我心为宗旨),这就注定了刺杀的最终失败。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句话,笼罩其间全是不祥的阴影和对命运的感叹。两人间的张力已经跃然纸上,裂痕非常表面化,这样的刺杀活动,临事数击不中,有辱使命,亦不奇也。

    易水河边,给“刺杀二人组”饯行的,是太子丹及其宾客。

    荆轲身后,河畔,站着环眼蒜鼻的古代“马加爵”——秦舞阳先生,担任了刺杀助理。他俩个正是一对绝妙组合:荆轲智商、情商高,马加爵则是个混人,力商高,正可以弥补荆轲的不足。

    秦舞阳手里,端着一个木匣子。身旁流动的,正是秋天的易水河。匣子里边装的,是樊於期可怜兮兮的人头。

    所有送行的众人,包括太子丹,皆白衣白冠,这是给死人送葬的打扮,是给荆轲催死呢。进一步激他,不要逃跑或者活着回来啊。

    荆轲的农贸市场好友——高渐离,也来了。他从后背取下自己的小提琴——也就是筑,我在博物馆看过,样子和小提琴一样,就是肚子瘦得多。他把筑置于白石之上,取了一个弯曲的尺子,在筑的弦上,击出一个变徵之声,荆轲相和而歌,曲调悲凉,宾客闻之,无不悚然垂泪涕泣。

    荆轲是怎么唱和的呢?——古人唱歌跟现在不一样,古人唱歌几乎听不出什么词儿,它要求“声中无字”,吐字完全融合在乐曲中,听不出具体的字,而只有清浊高下,转腔换字之间没有疙瘩,仿佛一贯珠子。还要“字中有声”,就是每个字要拖长了变幻着调子唱。总之,你基本听不懂他在唱什么意思。但是这种曲调和荆轲的声响,足以让人唏嘘感叹。(按这种标准来看的话,周杰伦唱的歌,最属于古代的歌)。

    接着,荆轲开始唱副歌——所谓副歌,就是前面唱完一大堆莫名其妙的东西之后,最后反复重复的几句很容易流行传唱的段落。比如“···我是一只小小小小鸟,怎么飞···也飞不高~~”,这两句就是副歌。荆轲这回唱的副歌,终于被大家听清楚了,而且跟我是一只小小鸟一样,非常高昂,所谓羽声慷慨,即“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就是这两句,来回重复,慷慨传世,中国人无不知者!

    当此之时,易水河畔,白衣胜雪,烈士高歌,秋风横贯,众人无不瞋目裂眦,发尽上指冠。所谓“雄发指危冠,猛气冲长缨”。

    荆轲引吭高歌已毕,痛饮一杯,傲然转身,挟秦舞阳登车而去,万里长空秋林,荆轲终已不顾。身后,高渐离依旧伫立,凭筑凭河,一语不发,面色冷然。

    后人咏荆轲事:“凌厉越万里,逶迤过千城。登车何时顾,飞盖入秦庭”(陶渊明)。岂不壮哉。

    如今,河北易县有荆轲山,山上一座十三层小塔,碑刻大字“古义士荆轲里”。

    日升月落,荆轲一行向西奔驰。这是一段从大约北京到陕西西安的路程。两边是铁黑色的丛林,天以浅灰的色泽远离着行路的人。使人拿它没办法,啃不到它,啃不到命运这只飞跑的野兔。

    车窗外漠漠的田野耕作者,猩红的酒店招牌,久病初愈的北方天气,涤浣肺腑的青春激动,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呀。有时秋天的雨水突然降下冰凉一片,路边的树,掉着叶子,以一种逆来顺受的姿态静默站着,路上偶有的行人仿佛一串隐约飞翔的无声的鸽子。这是一场不好收场的剧目,是一种弃之可惜的情绪。

    车子里,荆轲看了一下身旁的“马加爵”,这个人瞪着环眼、支棱着蒜鼻,只是呼哧呼哧地傻傻喘气。像他这样的人,是不需要思考人生就能活下去的。荆轲对着秦舞阳想。

    一阵马鼻子突噜声打破了荆轲的悒郁幽思,许多时候,马比人快活,操心的事少。

    荆轲告诫自己,必须要少想,让心境安息,像草色一样平展如垠。

    秦国到了,从车窗看出去,秦国砺山带河,咸阳金城汤池,太阳余晖闪闪。荆轲又被拉回了现实中。他的肾上腺激素开始分泌,秦舞阳的力比多也开始比较多起来。

    荆轲、秦舞阳,这个刺客二人组,最后看见的一次日出是在公元前227年某个秋日。金色迷离的阳光从巍峨的咸阳殿角徘徊升起,文武百官和列国使节盛集两列。

    两人在宣呼声中登上大殿的台阶,偷眼向殿上看去,殿上正当央正是 terminator秦王政。他脑袋上带着冕,像个博士帽,只不过顶板是前后伸的。秦王政坐在漆器涂彩的几案之后,胸前抱着剑。

    为什么说是抱着剑呢?当时流行把剑挂在腰间不假,但悬挂的点(指剑身上的相应挂点)比较偏低,接近剑中段,这主要是因为当时喜欢席地而坐,一旦挂的点过高(靠近剑柄处,向后代那样),则剑在人下身悬着,坐下就不舒服了,而且压在屁股后面,看不见了,显不出威严了。所以当时剑的挂点比较低,接近剑中段,使得上半截剑悬起比较高,都支棱起来,剑柄一直耸到了左胸前,所谓长剑拄颐(都快支到脸上了),这样坐着很能体现贵族的气派。特别是剑很长的话,就支棱得更高,更气派了。平时坐时他用左臂夹住剑身,左手反握剑柄,形如抱物,故谓抱剑。这种气派的方式最大的特点是不实用:拔剑很不容易!因为剑柄位置高,拔快了割破自己脸是小事,一不小心切断了颈侧大动脉才叫冤呢!

    所以拔剑前必须先按剑,就是左手把剑把儿按下去,这样右手再拔剑就不至于割着自己了。“按剑”是一个不礼貌的动作,表示要打架了,犹如现在打架前先拿出手机叫人一样。

    但是“按剑”不等于“负剑”。一般按剑,都可以把剑拔出来,但是如果剑太长了,按下去仍然不好拔。秦王政的佩剑,古书上说叫“神武扶揄长剑”,特点是很长。所以秦王政后来仓促之间按剑仍然不能拔出,在群臣的提醒下改把剑体转拧到屁股后面去,进一步开阔右臂在体前可延展的空间,才把剑拔出来了(这就叫“负剑”,是一种很不小资、很没格调的方式,因把剑推到身体屁股后面去了)。但这也告诉我们了一个雄辩的道理,在残酷的对敌斗争中,千万不能小资!

    然而,残酷的对敌斗争中,又出意外了:“刺客二人组”中的秦舞阳先生,突然临时掉链子了。他看见秦王政长剑拄颐,高坐在几案之后,殿下两旁武士,执戟者甚众,又都是彪形大汉,自有一番威严和严厉。秦舞阳突然脸色苍白、牙关紧咬、嘴唇发紫、浑身战栗、小便失禁!!(对不起,最后一条当不至于)。

    秦国群臣看了,十分诧异,便有人喊道:“后面这一位就是副使吗?”

    荆轲回头一看,对秦舞阳微微一笑,示意镇定,然后跨步对秦王政说:“下臣的副使情商不高,是北方荒蛮边鄙之人,没见过大世面,请大王原谅,允许他捧物而上,完毕使命于您面前。”(所谓完毕使命,就是上前要你的命啊!)

    这里我们注意一个细节,荆轲捧的是樊於期的人头匣子,秦舞阳捧的却是地图,地图里面卷着见血封喉的匕首。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荆轲仍然是想让秦舞阳主刀行刺,自己在旁边吆喝。原本是荆轲一直等的“客”主刀行刺的,现在换上了秦舞阳这个尿裤子的替补。看得出来,不管是让“客”主刀,还是秦舞阳主刀,荆轲一直没有把自己定位于一个武士角色。

    秦王政传旨:“只请正使上殿,副使在阶下候旨!”——这下好了,秦舞阳不能上殿了。如果秦能上去的话,荆轲还有戏。这个副使其实比正使能打。

    没料到秦王政来这么一手,荆轲顿感到身孤力单。秦舞阳不能往前走了,停在殿下。荆轲只好硬着头皮自己上殿去了,待会儿自己去耍匕首了。就像一个从来没杀过猪的人,由于死了张屠户而不得不自己下厨房。

    荆轲上殿以后,与秦王政的一番对话,历史没有记载。我们不妨设想是这样的:

    秦王政问道:“那个匣子就是装着樊於期的头颅吗?”

    荆轲弓身答应:“是。”奉上木匣给秦王看。匣子里边,樊於期的人头像一盒生日蛋糕似的,俏皮地坐着。

    秦王政示意合上蛋糕:“听说樊於期逃到燕国,和太子丹交上了朋友。太子丹把他当做上宾,怎么又把他杀了呢?”

    “樊於期其实是想投奔匈奴借兵,太子丹怕他危害中原,也怕得罪大王,所以才佯作交友,专门为他盖了一座馆舍软禁起来。本想把他引渡过来,但因路途遥远,恐生意外,只好灌醉了他,将他杀了。” 荆轲说。

    秦王冷笑一声:“哼!如果不是王翦的大军已经灭了赵国,北危燕境,太子丹岂肯杀樊於期。不过,总算把他杀了。可是,当年太子丹在秦为质,却不辞而别,不知燕王对此有何感想?”

    “当年太子丹年轻轻率,颇有唐突。他回国以后,燕王狠狠地教训了他,还专门派了一名对《周礼》大有研究的老臣鞠武作他的老师,来管束他。这次下臣奉使出差,临别燕太子丹还嘱咐我代他向您请罪。”

    秦王政说:“这些说法都闪烁其辞。太子丹的年纪比我大得多,现在该是五十岁左右的人了,怎么能说年幼无知呢?像太子丹这种不善权衡轻重的人将来继承王位,恐怕对燕国未必有利。”

    “下臣一定把大王的指示转告燕王……”

    “转告不转告,是你的事······听说你还带了督亢的地图来?”

    所谓督亢地图,就是燕国腹心最肥沃的两处土地,在现今河北涿州一带(就是张飞的老家啊)。荆轲也把它的地图带来了,献给秦王。

    荆轲说:“督亢是燕国最富饶的地方。献给大王,以示燕王臣服的诚意和决心。”

    秦王政瞅一眼荆轲问道:“督亢究竟有多大?好在哪里?”

    荆轲口称:“请允许下臣展开地图,为大王聊作介绍。”

    荆轲随即起立,走至案前,手把地图,徐徐展开,终于“图穷而匕首见”。下面的情节非常惊险,少儿需在父母指导下。我们分镜头再现一下当年荆轲刺秦王,白虹贯日的情节。

    1、 荆轲左手把住秦王的衣袖,右手抄起淬毒匕首,直揕秦王政前胸。(这个“揕”字非常关键,它决定了荆轲是想劫持秦王,还是直接刺杀之。查各种字典可得,它是“刺”的意思。)

    2、 秦王政“耶呵”一声惊起,袖子猛往后撤。

    3、 荆轲手劲不够,居然被秦王挣脱袖子,袖口自裂。

    4、 同时荆轲右手匕首刺空,秦王政惊厥而起。(荆轲左手手劲不行,攥不住袖子,右手速度也不行,居然刺空。这是荆轲第一次丧失良机而失误。)

    5、 事起突然,群臣惊愕,目瞪口呆,殿下武士无诏不可登殿。

    6、 秦王政按剑而拔,剑长,拔之不能出鞘。

    7、 秦王政放弃拔剑,环柱而走。

    8、 荆轲环柱而追之,但是追不上。(这是荆轲第二次丧失良机。这也说明荆轲腿脚也不够快,如果跑的快,只要扑在秦王政身上,用毒匕首划破他的哪怕一点皮肉,老秦就完蛋了。可惜荆轲居然追不上。荆轲好像一个语文老师,打架不是他的特长啊。)——另外注意,这两个人都是光着脚只穿袜子跑的,当时殿上不准穿鞋。

    9、 有一圈,由于秦王政跑得太快了,反倒差点追上了荆轲,差点和绕着柱子追他的荆轲撞了个满怀!哈哈。秦王赶紧说对不起,然后调头再跑。

    10、俩人在乱追过程中,秦王政回身,“以手共搏之”——就是说,徒手和荆轲格斗。荆轲拿着毒匕首,但还是打不过徒手的秦王政,皮肉都划不破!——完了,我看也不用打了,抹脖子自谢天下吧!

    11、秦王政接受殿下群臣提示:“王负剑!王负剑!”——遂左手把剑身倒着竖立,平行移动到屁股后面,右手成功拔剑而出。

    12、这时候该荆轲逃跑了。秦王政举着宝剑,与荆轲对决。这时候荆轲也不算太吃亏,虽说宝剑一寸长,一寸强,但匕首也一寸短,一寸险呐。可是荆轲的匕首根本不敌宝剑。秦王政一剑击断荆轲左大腿——老秦力气很大啊。荆老师站立不稳。

    13、荆轲一看没戏了,飞出匕首抛射秦王。

    14、匕首不中秦王,中柱。(荆轲的准姓也很差,这是第三次失误。总之,荆轲左手力度不够,右手速度不够,两腿速度不够,眼睛准性很差。荆老师啊,荆老师啊,让我们怎么夸你呢。)

    另外,荆轲的匕首击中柱子,也说明秦王政是在柱子附近,说明秦王政非常善于利用掩护物进行逃避和进攻。即便他拿着长剑进击荆轲的时候,一直也没有离开柱子作掩体。懂得格斗啊。

    15、秦王政复从柱子侧面出来,连击荆轲。荆轲身被八创。

    16、荆轲没戏了,箕踞以骂——又使出了骂太子丹的本事。这次更加厉害,是翘着前腿骂的。当时的下裳类似裙子,人如果箕踞而坐(腿往前伸而坐)的话,则下体无遮拦,容易露点,是严重的耍流氓的姿势。荆轲箕踞以骂,腿往前伸着,他觉得杀不了老秦,给老秦看看我的下体,也算是过瘾了!——荆轲一边骂,一边自我解嘲道:“事所以不成,是因为我想抓活的,挟持你,逼着你退还侵地!可惜最后被你跑掉了!”

    这种解嘲也不成立:你绕着柱子追了好几圈,连人家的膀子都抓不着,还挟持什么啊。而且当时图穷匕见,荆轲第一个动作就是当胸直刺,这匕首又是煨了剧毒的,见血则死,这也不是劫持的打法啊。

    从四大刺客(专诸、聂政、豫让、荆轲)的刺杀环境来看,荆轲的环境是最优越的。专诸、聂政都是在防暴警察的阻拦下,仍然刺杀成功。当初专诸刺王僚的时候,专诸被左右武士两把长铍夹持着前胸,往上端菜,但是他仍然抽出菜中的短剑,一击而中目标,长铍都拦不住他。聂政进攻时,则堂上堂下防暴警察甚众,他从大门口一路搏杀到内堂,不但刺了目标,还饶上一个大的(韩哀侯),最后大呼击杀数十人。豫让则在目标前呼后拥的出行的路上行刺,其难度也很大。

    总之,荆珂的难度最小,就他和秦王政俩人对挑,他又拿了致命武器,单打独斗·····算了,“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不多说了,荆轲遂被秦王左右上前杀死,事后肢解。秦舞阳则是当场毙命于殿下。

    荆轲刺秦王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惜乎荆轲剑术不精,腿脚不灵。但作为诗人他还是蛮成功的。“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两句诗写得还不错。

    不管怎么样,荆轲敢于以弱搏强,敢于提一只匕首只身赴强秦,还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荆轲视死如归,提一枚匕首击打秦庭铜柱的声音,永远呼啸响应于历史的时空。

    其实,一个受过严格训练的人,单靠两只双手就已足够杀人了,可以把人活活挟死。如果有了武器,以寡敌众,一人而搏杀数十百人,也没有问题。但是,荆轲老师拿着把淬毒的刀子比划了半天竟然连秦王一点油皮都没擦伤,直刺刺空、追跑不及、投匕中柱,前后三次丧失机会,这个刺客的剑术,实在是太不及格了。

    或者是因为秦王政本身太能打了。

    据目击者尉缭口述,秦王政的模样长得并不可观,他是“长目、挚鸟膺、豺声。”——郭沫若先生因此说:“挚鸟膺、豺声,这都是生理缺陷的表现。挚鸟膺,膺即胸,就是今天医学所说的鸡胸,是软骨病的一种特征;而豺声表明有气管炎。可见,秦始皇从少年时起就受到多种疾病的困扰,身体素质极差。”

    这个说法只是一种有趣的猜测。其实,从秦王政当皇帝以后每天披阅的公文以斤来论,达不到五十斤的竹简量(需要俩人扛进屋来)就不睡觉的现象,以及荆轲拿着匕首绕着柱子追了他好几圈都追不上等现象来看,秦王政的体格蛮好的。并没有因为奔跑而发生哮喘,似乎不像气管炎。而一旦拔出剑来,一下子就把荆轲先生给打得失去战斗力了——先砍断了左大腿,再令之“身被八创”,坐着起不来了。

    荆轲手里也是有武器的,并且煨了毒药,见血封喉,曾用活人做过试验,无不立死。但秦王政并未中毒或者受残,说明在整个搏斗过程中,秦王政都寸肤未伤,反倒很快制服了诺大刺客。秦王政当属于陕西大汉型的。

    每日披阅五十斤竹简,这样的长期坚持,也不是一个病人能做到的。天天做到这一点,说明他精力充沛。

    而且,他还曾经在十年之间五次出巡全国,坐着木轱辘车到处颠簸,除了西南地区,几乎把中国都跑遍了,是春秋战国时代跑路最多的君王,一直跑到了五十岁才死——没有记者的体格,根本完成不了这样高强度的运动量。并且他还热衷帆船航海运动,在海上乘风破浪,用连弩射击大鱼呐。

    如果“豺声”就表明有气管炎,那“银铃般的笑声”一定就是肺结核了。

    不管怎么样,等挖开了秦始皇坟,研究一下,就知道他到底长什么样了。

    其实,鹰的胸和豺狼般的吼,不过是说明他行动和发言时的一种神情,为人刚狠。如果真如果真是鸡胸,用鹌鹑就可以比喻,何必舍近求远、穷极想象地用“鸷鸟”这种不常见的猛禽来作比。

    不管怎么样,等挖开了秦始皇坟,研究一下,就知道了。

    其实,古代文献里说人“豺声”是常有的,意思是这人有狼子野心,凶狠如狼。春秋时代的叔鱼,也曾被当时人描述为“豺声”,但他其实是个美男子,还当了栾盈的gay。如果“豺声”就意味着气管炎,那恐怕不能入选当gay之列。楚国的斗越椒,也被描述为“豺声”,但其实在战场上非常勇武。但所有这些被描述为有豺声的人,都被预言要遭受灭族之祸,而且最后也确实被灭族了。所以,尉缭把秦王政描画成“豺声”,不过是说明他具有狼子野心、心狠手辣,将来也是要被灭族的。这是当时骂人的一种方法,“豺声”跟“气管炎”根本扯不上边。

    郭沫若那么说,这也算是“历史学家”的恶搞吧。这就跟他说“众”这个字,是奴隶社会的“奴隶”们在光着膀子在日头底下劳动,从而作为奴隶社会的证据,一样让人气得可笑!

    我觉得除非未来温室大棚完全普及了,恐怕农民一时都要在太阳底下劳动,不知怎么就都变成奴隶了。

    荆轲被肢解于咸阳,消息传来,太子丹似乎并不很奇怪。其实,当太子丹一行人把荆轲送出燕国的时候,燕国的命运已经被doomed了。

    太子丹黯淡了好几天,最终叹道:“我已经尝试了,我没有遗憾了。”

    如果说太子丹没有什么遗憾的话,那他同样也没有多少可期待的东西了。公元前227年,秦国人很赏面子,把燕国灭亡的priority给调前了。从灭亡表的最后面,拎到魏国前面,加了个塞,先被破国了。

    本来,韩、赵已灭,下一个该轮到魏国。但是,燕国这个几乎从来不曾受过秦兵进攻的国家,赶在魏国之前,成为战国六雄中第三个被攻破国都的。

    秦王政命令驻扎赵地的王翦军和北方的李信军,汇集攻燕。王翦攻破燕上都蓟城(位于今北京西南郊),随后宣布退休。李信带领数千人马,继续追击燕太子丹,穷追不舍。一并被追击的还有燕太子丹的老爹燕王喜,后者已有七十来岁。

    燕王喜虽然已七十来岁,但是还热爱生命,不想死,觉得还是让自己的儿子死比较合适。于是他派出副官把太子丹斩了,以谢秦军,地点就在辽宁省辽阳以北的一条河上。此河由此改称太子河,至今犹在。

    太子丹的脑袋虽然没有了,但是他的body估计还在,就埋在今天太子河岸边的某处地方。每当月朗星稀,太子丹坐在这里,坐在九泉深处,抚摸着自己的错误,抚摸着没有脑袋的body,抚摸着自己不计后果的北方人性格,就像抚摸着夜里的一瓶酒。太子丹用支离破碎的文字,凑出自己的人生总结。他说,这春天是好的,这悲恸的一百双眼神是好的,春天交给他的任务,他交给错误的荆轲也是好的。祖国为了他而承受的一系列绝望的遭遇也是好的。

    燕王喜在辽东郡偏安了五年,终于也被王贲(王翦的儿子)提大兵击破,俘虏了。燕国灭亡。

    潇水曰:

    燕国是一个年头很长的诸侯,早在商朝就有了。后来,周武王封自己的哥们儿“召公”,到燕国这里作诸侯,位置在北京西南郊。

    召公是个仁义有能力的人,通常“周、召”并称,就是说他跟“周公旦”齐名。“自陕以西,召公主之,自陕以东,周公主之”,召公在入主燕国之前,曾经在陕西锻炼挂职,坐在一棵海棠树下接待群众告状。后来人们为了纪念他,老百姓不舍得砍这棵树,并且赋了《甘棠》一诗表彰他的政绩:“蔽芾甘棠,勿剪勿败,召伯所憩。”你们不要砍这棵海棠啊,这是召公坐过的地方啊!

    从召公到燕王喜,凡八百年,其中有为之主大约就是燕昭王。

    燕昭王时候的燕国,并不繁华,那时候的北京一带,属于边辟世界,别称“幽州”,就是荒远、冥暗的意思。“幽”字上边是“丝”,下边是“山”,表示火焰细弱如丝,晦暗不明,反映了当时人们对燕地的一般看法。因为偏远,燕国民智闭塞,“邯郸学步”,“郢书燕说”都是笑话他们呢,学什么都学不好,腿脚也不利索。

    所以,那时没人爱去燕国。燕国是个野鸡不下蛋的偏远地方。于是燕昭王修筑了黄金台,招徕天下贤士。但也只有苏秦、乐毅等几个人跑来扶贫。

    老北京曾经有过“燕京八景”,之一号称“金台曦照”,就是燕昭王的黄金台来的。

    经过燕昭王的三十三年的经营,终于南伐强齐,雪先王之耻,燕卒持戟数十万,栖身战国七雄。燕将秦开还率军袭破东胡,却东胡千余里,扩大了燕国北疆。不过,就像赵武灵王从三胡那里抢来的千里北土一样,这些地方的GDP都不高,对于列国争雄的战略意义不大。

    虽然做了种种努力,但燕国还是灭亡了。现在只剩下“燕京啤酒”,似乎字眼里还保存着隐隐约约的燕的历史痕迹。

    燕昭王的黄金台,也早已不在了,连台子的基墟都不见了。现在只剩一个“金台路”的街名,每天有很多汽车的油气横吹而已。

    但是北京的人气,却越来越旺了。

    我们不要忘了那个击筑的高渐离。

    据司马迁说,高渐离同志在燕国破灭以后,去了酒馆当服务生。由于工作太辛苦,改为从事老本行——击筑。经常感动得观客流涕而去。后来他演出场次太多,被秦王政知道了,秦王政爱惜他的才华,没有追究他是荆轲的同党。出于安全考虑,老秦把他的眼睛弄瞎了,让他也表演击筑,每每未尝不称善。这一天,高渐离往筑中暗暗灌了许多铅,击筑表演到酣畅淋漓的时候,就往秦王政身上扑去,举起筑来连扑带打。不过他听声辨位的功夫有点差。扑错了位置。举着筑一再扑打的是旁边一个古代沙发。沙发里的鸡毛被打得纷飞。大家都很好奇地看着他。

    直到他打累了,大家才走过去,把他捉住,杀了头。

    高渐离亦可谓能为友报仇者也。

    公元前225年,荆珂刺秦王的后年,燕太子丹斩死的次年,王翦之子王贲,水灌大梁城。大梁城坏,魏王假出城投降。魏国灭亡。至此,天下列弱尽灭,惟楚与齐两个远方大国暂存。

    公元前224年,秦军二十万像一片潮水,扑向南方的楚国,准备作统一前的最后冲刺。带兵者正是秦国北方面军将领李信,以及吕不韦时代名将蒙骜的儿子蒙武。

    李信这人,年轻气盛,恃其壮勇,喜欢孤军冒进,曾经以数千人追逐太子丹直到辽东。李信这次又是这样,在大军攻克河南平舆之后,迅速蹈袭南下,进逼安徽寿春(楚国新都城),逐渐远离自己的供给基地和蒙武友军。(蒙武是蒙骜的儿子,未来蒙恬的爹。李信则是未来李广的祖先。)

    楚军大将项燕,踵随李信军身后,跟踪追击,三日三夜战斗不息,连续攻破李信两个壁垒,杀七都尉(师一级干部),大破李信军。秦军遭受自李牧“肥下大战”以来的第二次痛殴。

    李信败走回到咸阳以后,秦王政大惊。他所先后倚赖的大将:桓齮、李信,都不足用,都有了丧军辱师的记录,而蒙武、王贲又是小字辈,尚不足以任大事。想来想去,只好去找宿将王翦。王翦是前朝吕不韦时代提拔起来的名将,战功卓著,三晋和燕国的破灭,他是首功,现在退休在家。

    王翦退休在家是被秦王政“逼”的。当初秦王政问他,要想进攻楚国,需要多少人马。王翦说:“不把六十万大兵倾巢而出,是灭不了楚的。”

    秦王政大吃一惊:“要这么多!有没有搞错!”

    秦王政生怕王翦这老小子带着六十万大军造反了,我们全得下台,所以舍不得给。

    王翦说:“不给,我就干不了。”

    秦王政只好去找李信了。

    我们说一朝天子一朝臣,秦王政自亲政以后,对吕不韦时代的文吏武将都摒弃不用,而是着意培植新人,办法是迅速提拔他们,使他们感恩戴德地效忠于我,我也从此倚赖他们(为政的道理说白了也就这么简单)。所以,文官里边秦王政提拔了李斯,武的就是桓齮。桓齮被李牧击败倒台后,李信成为新的种子,迅速提拔。

    李信为了讨秦王政欢喜,就只要二十万。秦王政很高兴,心说还是李信体谅朕衷!知道替家里省钱!

    “李将军果然壮勇,其言是也。而王翦将军老矣,何怯也!” 秦王政感叹道。

    等李信二十万大军大败而归,连本带息都赔干净了。秦王政只好再去找王翦,低三下四求他复出。王翦说:“不足六十万,老臣绝不出征。”秦王政做了深刻检讨,答应给六十万,并且亲自到灞水河上送行,恋恋不舍地望着这个拿走了他所有存折的人。

    你不会背叛寡人吧!不会拿着存折乱花吧!

    王翦看着秦王政那可怜兮兮的眼神,觉得可笑,说:“某邑的庄稼地是块好田,吕不韦从前留下的一个宅子风水好,他还有一处园子从来不闹鬼,我都去考察过。能不能请大王赐给老臣,以为子孙留备。”

    秦王政略一错愕,旋即应允。

    “还有了,嫪毐玩过的一个什么池子,我也去chebsp;it out过,能否请大王也一并赐我。将来我孩子谈恋爱的时候去玩。”

    秦王政非常纳罕:“以将军此次出征,大功在即,回来之后,何愁贫寒?”

    “大王,说句心里话,我们这样的人,功劳再大,也指望不了封候(没有封侯,就没有封地)。能够趁着现今被大王垂爱,早要些田园,亦以足矣!”

    秦王政闻言哈哈大笑:“好!好!寡人都答应你。池子,嫪毐的池子也给你,你回来就带上孙子、孙子女朋友去chebsp;it out吧!”

    秦王政原有的一脸愁云,顿扫而空。

    我们说,王翦非常会演戏。他把自己表现得贪财鄙陋,目光短浅,像个锱铢必较的小财主似的,好让秦王政放心,知道他没有鸿鹄之志——也就是没有造反的野心。所谓“求田问舍,原无大志”。

    通过这个成语,我们也就知道,如果一个人三十来岁光景,终日计较的却是哪里房价合适又赠个装修什么的,那么这个人可以不足畏也。

    王翦到了战场以后,还是隔三差五派人跟秦王政要房子:“我听说嫪毐还有一处什么地方,也值得chebsp;it out。”

    王翦的幕僚实在看不过去了,劝告他说:“老将军也太没品位了吧,老要房子!我们都跟您丢不起这个脸了。再说您老是这么去要,不怕大王怪罪吗?”

    王翦哈哈一笑:“你不知道!秦王为人心性多疑,如今空一国甲士尽付与我,如何放心的下。我不频频索要房子,以此自污品位格调,难道坐等大王疑我,疑我志向远大,有吞天翻地之心吗?”

    幕僚敲了敲脑壳,说:“有道理!有道理!同意!严重同意!” (这正是“棋经”上所说:“弃小不就,必有图大之心也。”)

    哈哈,王翦可谓谙于处世之道者也。这也是秦国名将里边,他比白起能善终的原因。

    百多年后,司马迁先生却看不惯这个王翦,他评论此事说:“王翦贵为秦国宿将,是秦王政的师长,然而不能匡正秦王以正确的治国之道,反倒苟合偷容,自污以求全。实在有失众望。王翦的儿子是王贲,孙子是王离。最终秦王朝政策失误,国运倾覆,王离终被项羽所擒,不亦宜乎。”

    司马迁于各篇“列传”的末尾,都有评论,唯斯言最称意!

    但司马其亦可谓善于责备贤者者也。

    话说到这里,又想起一桩。辛弃疾有词云:“求田问舍,怕应羞见,刘郎才气。”初读时虽然琅琅上口,但总不甚了了。看了王翦的故事,方才开朗。原来,辛弃疾“壮岁”的时候,在北方竖起旗帜抗金,手下有一把子人,大小也是个旅长。南归以后,在南宋小朝廷只当个闲官。于是就气愤了,作诗感慨自己沉沦于“求田问舍”,只能碌碌无为,消磨掉了胸中的英雄志,怕应羞见,三国刘备的伟业。用的就是王翦的典故啊。(刘备曾经就讥笑同时代的许氾只知“求田问舍”。)

    不管怎么样,求田问舍,是胸无大志的表现。刘邦年少时,曹操年少时,都不事经营,不求田问舍,为里人所轻,却心有凌云之志,果然大有作为。

    不过,鄙人目今,虽然也有豪气,但还是希望早日从租住的房子里搬出去,住进小康社会的商品房里去啊!

    潇水曰:王翦说,不足六十万大军,老臣绝不出征。白起预测邯郸之战没有取胜可能,于是“宁伏受重诛而死,不忍为辱军之将”,绝不出征。盖名将,都不打无把握仗。这就是《孙子兵法》的“先胜后战”思想,所谓“胜兵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

    王翦、白起的先胜后战思想,倒不是仅仅是为了保个人名誉。他们知道一场重要战役的失败,对于一个尺寸并不算太大的国家的危害,可能是致命的。

    现在我们说说王翦的六十万大军。这是空前绝后的历史记录,相当于抗美援朝时候,志愿军进入朝鲜的总人数。而同一时期,罗马与迦太基之间爆发的著名的布匿战争,人马也不过十余万。即使到了公元四世纪鼎盛时期的罗马,全帝国才五十万大军。

    公元前三世纪,秦国的全国兵员,就是这六十万力量。

    王翦的这六十万大军,也不光是秦国人,也有楚国人——五十年前,白起提一只孤军,攻占了楚人的老窝湖北(含郢都)。一个叫做“黑夫”和“惊”的湖北安陆人(瞧人家名字起的!),作为新占区的壮丁,也参加了秦军的军队。

    五十年过去了,这俩已经不太记得,自己本是楚国血统的人,却去攻打偏安于东南的楚国老贵族们。

    他俩也许更认为自己是秦国人,是秦国南郡人。秦把这块新占区叫做南郡,事实上,五十年来秦把南郡治理的不错,这里出土了一个叫“喜”的小官吏的工作日志,记录了法制化以后南郡井井有序的生活与吏治。所以也许他俩乐意为秦趋驰。

    按秦国法律:一人一生至少要服两次兵役。于是,就有了这俩傻小子应征当兵,成了秦军的一员的现实。

    他俩傻乎乎地跟随着王翦大军,北上河南中原,去攻打陈城——这里是楚国的北大门,是前一时期楚国的临时都城,在今天的河南东南部的淮阳。

    中原大地上的野菊花开得一片耀眼(因为有异乡人的鲜血浇灌着这里)。黑夫和惊这两个可爱的傻小子,觉得浑身发痒。因为当时正值初春,阳光已经很有力量,他俩的冬衣却太厚了。

    黑夫和惊寻视周围,看见秦军的衣服都五颜六色:有的是大红,有的是粉红,也有玫瑰红的,还有绿的,紫的,白的,蓝的。

    这是根据秦始皇兵马俑的颜色来的。为什么这么多颜色呢?因为衣服都是从自家带来的。国家只负责提供甲胄,甲胄盖不住全身,甲胄是皮质的,也不能直接穿在人皮肉上——就像马鞍子下面还得垫块布呢。于是甲胄里边还得穿上一层衣裳。这衣裳却是自家带来的,所以五颜六色,好像逛庙会一样。

    鞋子也是自己带,有圆头的布鞋,也有翘尖的,更多是平头。这是自费去打仗啊。好在军粮是国家出。不算太赔本。到了军队,努力去吃,可以吃回本钱来。

    黑夫和惊都热爱文学,于是他们给家里写了一封信,要衣服,索要春天的衣服。——他们写下的,就是后来中国出土的最早的两封家书,都是来自烽烟滚滚的战场。

    不过当时没有纸,所以他们只好写在木板上,叫做“牍”——但这没有什么可耻的,即便秦王政给吕不韦写信,也是写在木板上。

    黑夫和惊用毛笔蘸着墨汁,在木板上写道(注意,不是拿刀子刻):“二月辛巳”——这是日期。现在写信,日期都放在最末,当时刚好相反,写在最上面,跟英文信的格式一样。

    接下来是问侯语:“二月辛巳,黑夫、惊,敢拜问中。”

    “中”是他俩的大哥,看来大哥识字。接着他俩又拜问母亲道:“母毋恙耶?”——妈妈还好吗?第三句话是:“我们哥俩还活着呢!”

    这是最急着要说的话!

    接着,他们谈了一些家庭琐事,随后进入主题,向母亲讨钱和衣服,其中惊显得十分着急。惊说,如果母亲不快点寄钱的话,他的性命可能保不住了。因为我已经开始借别人钱啦,借了一个叫垣柏的人的钱(估计是老乡)。惊在信上连用了三个“急”,急急急,很有大学生跟家里要钱时的文风。再不拿钱来,我就要死啦(“即死矣”)。

    而且惊这人说话比较啰嗦,他向妈妈要钱的数目是五六百,要布二丈五尺,但又嘱咐道:如果老家安陆的丝便宜,就希望妈买些丝做成襦裙寄来,钱则可以少寄些。如果安陆丝贵,就多寄些钱,自己在这边可以拿钱买布做夏衣。(这种精打细算的风格倒跟我弟弟满像的——我书写了这么久,也应该让我弟弟露一下镜头了。)

    惊图河南的布便宜还要在河南买,但我估计河南战火纷飞,布也不便宜!

    信中当然也提到当时的战况:黑夫运气比较差,马上要参加陈城攻城战,战斗会很长久,一时打不完,“伤未可知”——会不会受伤不知道。这不废话嘛。当然也许他本是想写“尚未可知”,却写成了白字“伤”。总之,惊说,希望妈妈寄给黑夫的那一份钱和衣服要多一些。

    由于惊太罗嗦了,结果把木板写满了,意义还没有啰嗦完。他只好又转到背面继续写,嘱咐家人别把衣服寄错地点了,一定要寄到“南军”什么什么的。

    最后,他要大哥“中”代向家内其他不识字的各位亲戚问好:

    “替黑夫、惊多问姑姑、姐姐好!

    “替黑夫、惊多问‘夕阳里’的吕婴(估计是他们小学同学)好!

    “敢问姐姐生的儿子是否毋恙。

    “敢问老丈人好!”(信中使用“敢问”一词,至今尚在中国人的信中习用)

    惊在信中还问候了其他很多人,而他最挂念的是他的新婚妻子,要求她孝顺婆婆以及老丈人。而黑夫似乎还没有结婚,黑夫惦记最多的人还是自己的母亲,一再嘱咐说自己在外打仗,要哥哥“中”一定要照顾好母亲啊。说也不某个什么地方强盗多,希望“中”看好了母亲不要去那里遛弯啊(这母亲不吃饱撑的吗!干吗上那遛呢?)

    等木版的正反面全写完了,哥俩的万千情义再无下笔之处了,两兄弟才在战场上恋恋不舍地停下笔。

    信写好了,就要装信封了。但是,没有信封啊(有信封也装不下这大木板呀)。于是古人有办法,另拿一块木板盖在这木板上(当然要盖在有字的那一面),这就等于密封了!除非特异功能人士,是看不到里边的字的。(由于他俩把正反面都给写完了,估计要两面各夹一块木板!)

    木板脸对脸捆好了,为了防止邮递员在路上私拆,严格地讲,捆木板的丝绳在打结处还要压上封泥,封泥上边再扣上官印——对于他俩来讲就是私印——就万无一失了。这种加盖了印章的封泥现在也有人收集,不贵,才几百块钱一个。不过当时不值一分。

    信准备好了,怎么送出呢?只能央求熟人捎送。当时的国道两旁有驿站,接待出行的官员,也负责送信,但只送官家的信。民间老百姓的信,只好让熟人出门的时候,顺便把你的木板捎走就行了。比如黑夫和惊的老乡,有复员回家的,或者伤兵返乡的,可以为他俩捎信。是一直到了明朝,才有了“民信局”,民间的信才可以走国家驿站。

    幸运的是,黑夫和惊的两封家信都相继平安抵达了目的地。可以想象,母亲和哥哥收到来信时该是多么高兴。如今天气转热,远在战场上的儿子还穿着冬天的衣服。打仗乱爬乱滚,又是那么费衣服。儿子身上的钱也花光了,家中的母亲肯定心急如焚。

    至于衣服和钱,是否寄到,黑夫和惊在战场上的命运如何,就不得而知了。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些可爱的古人最终都死了。

    正是无数类似惊和黑夫这样的农夫子弟,组成了秦国所向披靡的军团。这帮军人爬冰卧雪,争城野战,死不旋踵,从令如流,经常捐甲、免胄(只穿着老家带来的布衣),光着脑袋跟敌人搏斗。就是他们,从商鞅以来一百多年间,大战65,全胜58次,斩首150万,拔城147座,建郡36个,横行天下,无能阻者,岂不伟哉!

    秦国老将王翦,正是凭着这样一只战功卓越的军队,顺利攻占了陈(淮阳),继而于公元前223年继续南下安徽,向楚国的新都城寿春推进。

    现在说说楚国的情况。

    楚国国君——楚考拉王(考烈王)前段时间已经死了了。由于他生殖系统也比较考拉,生不出孩子(末代君王往往都这样),于是去了古代的“新兴医院”,吃了很多春药,结果人越来越瘦,主任医师却越来越胖。

    楚国的专权专业户——“春申君”黄歇急了,不能让大王绝了后啊。于是这个很爱君的人就把自己小妾怀的孩子(连孩子带妈)偷着塞给楚考拉王了。这是什么用心啊!于是楚王族的血脉变得扑朔迷离,真孩子和假孩子有时候甚至还有叔叔一辈的都参与进来争夺王位,在楚考拉王死后进行了一场窝里斗。在混乱中,黄歇糊里糊涂也被刺死了。至此,战国四君子全死光了,连同他们所一直以贵族身份专权控制的六国,一起走到了尾声。

    最后楚王负刍(楚考拉王的弟弟)擦干朝堂上的血迹,刚刚登台,王翦的六十万大军就打过来了。他赶紧派遣楚国大将项燕,带领一只数目不清的楚军主力,在楚国都寿春以北一百公里的今安徽蕲地集结拦截。

    项燕是项羽的爷爷,刚刚击破了李信二十万人马,所以锐气旺盛,斗志昂扬。王翦决定坚壁高垒,采取拖延战术,双方相持数月没有大的交战。

    王翦说:“我准备执行费边主义,谁也不许出战,否则死了死了地!都给我留在壁垒内,洗澡、休息、吃细粮!”

    那时候的人也喜欢洗澡。是到了后来明朝,理学家们发明了元气,怕元气散了,才一辈子不洗澡的。于是士兵们就都洗澡、休息、吃细粮,还有喝的。估计黑夫和惊如果命大的话,现在也在营房内穿着老家的丝,洗澡吃细粮呢。

    王翦所谓“费边主义”,是指小心谨慎、缓步前进的意思。费边,是与王翦同时期的罗马帝国的英雄。不过他比王翦官大,是罗马执政官。在同一时期(略错后六年),迦太基人汉尼拔进攻罗马的战役打响了,费边被元老院任命为 “战时独裁者”,以抵抗汉尼拔。

    汉尼拔是个军事英才,就像白起提一只孤军转战湖北楚地一样,他也带着几万人在罗马所处的意大利半岛横冲直撞,所向无敌,打得罗马人夜夜噩梦。费边采取规避拖延战术,避免主力决战,而是不断骚扰拖延,直到把老汉肥的拖瘦,瘦的拖垮。老汉远离迦太基大本营,没有补充,他的军队越打越少,就像走在沙漠里的河流,终于完蛋了,一滴水不剩了。

    王翦要行“费边”的拖延战术,这里有个问号。王翦兴师动众而来,属于客军。而项燕就在楚国本土作战,随时可以得到补充。这么拖延下去,岂不是反倒把王翦老大爷肥的拖瘦,瘦的拖垮。如果这时候,东边相邻的齐人能够发兵助楚,秦军只得遁退。

    我们说,形势已经不同了,如今中原韩魏尽为秦有,成为了王翦向前推进的战略依托和粮草兵员的征发集散地,给王翦输血。王翦不至于瘦。而齐人一直苟且偷安,对列国死活质只不问。所以王翦可以安然地呆在楚地。

    秦军休养了很长时间,无所事事。夜晚他们都患了夏季失眠症,军官们睡在帐子里,士兵干脆去土坡上躺着,幕天席地,偎着土地上白日的余温,望见天空里流星的长尾,想到战争快要结束了。绵连战国时代两百年的兵气,终于就要销为天涯日月平静的光辉。

    漫长的白天又到了,秦兵们实在憋得发慌,就在兵营里练习立定跳远和古代手榴弹(石头)的投射。跳远是军人选拔时的项目,因为战场上有许多壕沟需要跳。纵跳也同样重要,为了跳上敌人的战车。

    王翦看见了说:“这些无聊的人再这样无聊下去,就要爆炸啦。我看可用啦。你们去打听一下项燕军的动向。”

    项燕这时候不知道怎么想的,正在把大军向东调动。我们知道,军队移动的时候,最危险。调动中很容易阵列混乱,露出自己的软肋,后身和两翼都容易成为敌人殴打的对象。就像两个拳击手在打架,一个突然掉头去场子边喝饮料,那他的屁股和两肋,完全暴露给对手,情等着对手扑上来揍他了。

    王翦抓住这一楚军调动的宝贵时机,令军中最精壮者为先驱(跳高跳远手榴弹最优者),大举出击,痛殴楚国,大破之。楚军被追到蕲地以南,项燕一个奔跑不及,被王翦所戮。

    王翦率兵南下百公里,直取楚都寿春,寿春陷落,楚王负刍被俘。号称南方赫赫强国的楚国,至此冰消瓦解,时间是公元前223年。

    一个人即使再会作哀凉的诗,也比不上公元前223年楚都城内,某一片带黄痕的绿叶,随便地就飘下了枝头的姿势。楚国在这一年被王翦的大军灭亡了。

    楚国又叫荆楚,“荆”从甲骨文上看,是用刀去砍棘草,“楚”则像脚丫子踏入树林,总之,两字都是一种开林辟荒的意思。楚人有“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可贵创业精神,凭着这一点不屈不挠,楚国从春秋早期开始崛起,成为主宰南半中国的赫赫霸主,立国八百年,从一个百里弹丸小国,膨胀为纵横五千里大国,但是到了战国以后却走向没落,至此归为了零和乌有。

    楚国没落的原因,在于它的贵族政治。六国之中,推行贵族政治最顽固的就是楚国。楚国执政大臣皆是公族子孙出身,楚国带兵的将和朝廷的令尹,总跑不出屈、昭、景、项这几家王族近亲,世相传授,把持要津,绝不闻异姓为之。贵族政治把楚国引向腐朽,亦可发人一叹。

    最后,我们说一下项燕。项燕战败,头颅被切下来了,这是明载于史册的事实。但是楚国人不愿意接受这一点,因为项燕善待士卒,数次有功于楚国(战败李信),楚人怜之,所以盛传项燕未死。有一些占星术作家在作品中还传言:“楚虽三户,亡秦必楚。”

    历史有着惊人的巧合,二十五年之后,就在项燕战败,头颅落下的地方——安徽蕲地(北部,今宿州地区),有一帮贫苦平民,人数约九百,冒着连绵的夏雨,走过这里,地点叫大泽乡。其中带头的陈胜先生,突然不想走了,他认为造反更有利于自己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体现。于是他振臂一叫,诈以项燕为号召,带领九百人揭竿而起。

    陈胜的戍卒的起义路线,正好跟王翦伐楚路线相反,先攻占蕲地以后(王翦与项燕会战的地发),又迅速北上到陈(就是黑夫和惊信中提到随王翦军攻打“很久”“伤未可知”的陈城)。陈胜攻据陈,建立政权。这时候,原项燕军中一个叫周文的人——负责给项燕军占卜看天时的小官,自说会打仗。于是陈胜命他率数十万大军,直攻函谷关。当时秦二世不愿意听有人说造反,于是疏于准备,下级军官周文居然攻进了函谷关,很让人不可思议!——从前六国诸侯那么多高学历的名将,联手攻,都攻不进去。

    不过周文毕竟量小,在函谷关内,被章邯打了出去,直至败死自颈,前后不足六个月。这都是后话不提。

    公元前221年,王翦灭楚后的第三年,中国就要大同了。这是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

    王翦的儿子王贲,在这一年,带领一只数目不详的军队,离开中原东郡(河南东部,秦占区),向最后的东方大齐悄然逼近。

    这时候的齐国,用老子的一句话来形容是“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将最贴切。四十年前,齐湣王穷兵黩武,导致齐国差点被乐毅灭掉,地裂兵残。齐国勉强复国以后,一直保持低调,采取鸵鸟战术,所以居然从未受过兵火。这样的太平盛世,马儿都用不到战场上,所以农村就有很多闲马,拾粪的小孩们都追打着马,让马儿多下些粪。“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

    鄙人少时亦颇贱,有几年居留农村,看见邻里黄口小儿飞跑着追着牛打。怪诘之。答曰:“只要追这牛,它就下粪。”“粪不脏吗?”“粪可以烧火。”当时尚未读老子的书,所以很是奇怪。看了老子的书方才知道,不光追牛可以,追马也行。

    齐王建继位的时候(齐湣王的孙子),正是公元前260年长平之战前一点。但是他对长平之战坐视不救,接下来凡四十年,齐兵从不曾列队向西。

    罗斯福曾说过这么一句著名的话告诫美国民众:“只要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的和平遭到了破坏,那么世界上所有的国家的和平就处于危险之中。哪怕这个地方距离美国几千公里之遥。所以美国必须干预!”这一铁的规律对齐国也适用。赵魏被削弱,导致秦的强大,最终会威胁到遥远的齐国。可惜没有人把罗斯福的话说给齐王建听。

    齐王建听到的,是朝臣和宾客众口一词的绥靖言论。他们受了秦国的金子,大造亲秦舆论,不让齐国干预“世界”其它地方的战事。这是秦国远交近攻的胜利,也是齐国居安不知思危的教训。等到王贲的大军压境了,齐王建还在幻想着与秦人和谈。他怀揣着礼单驾车去秦国,要找秦王政说项。东门(雍门)的司马,横着大戟一把拦在他的马前,喝道:“不许走!请问,齐国所以有大王,是为了社稷,还是为了闹着玩的?”

    “当然是为了社稷!”

    “那么大王如何可以离开社稷而入不测之秦国!”

    于是齐王建又没主意了,只好返马回去。

    即墨大夫听说雍城司马把齐王建赶回来了,觉得齐王建似乎能听得进良言了,于是页赶紧进来献上良言:“如今三晋已灭,三晋贵族逃亡至齐的,以百数。大王不如资助他们以十万大兵,向东可收复三晋失地。楚国逃亡至齐的大夫,也有百数,大王助之以十万之众,可以南下而收楚。如此,齐国可重新立威于天下,与秦平分秋色!”

    齐王建不听。到底还是跑到秦国求和去了。

    秦王政说:“可以给齐王一块五百里的封地,让齐王在那里走马以粪吧!”

    于是,齐王建高高兴兴回临淄来了。心说,齐国地方千里,我能有五百里,亦不算太赔啊。

    于是,齐王建不修工事,不缮守备,单等着秦军来结束他的狗命。王贲大军顺利开进了临淄,临淄人不敢拿起武器抵抗。齐王建接待了王贲,说:“寡人是否可以去‘共’地领那五百里封地了?”

    共地,在河南辉县,是从前共工先生治水的地方,所以叫“共”,处于黄河改道和泛滥最频繁点。共工当时拼命用堵水的方法,但失败了。这不是因为堵不对,而是当时的技术能力还堵不住。如今的战国时代,列国纷纷在黄河两岸修了大堤——基本上还是沿用了共工的堵的方法。但是由于有了铁器,堵得很成功,黄河已经驯服多了。有的河段工程浩大可观,两岸之堤互相距离五十里,足够黄河洪峰到来时在里边折腾。共地也变成好地方了。

    王贲说:“那您就快收拾收拾,去共住着吧,五百里没错。”

    齐王建实在是不懂地理,五百里什么概念啊,半个中原都被划拉进去了。区区共地怎么能有五百里啊。

    他来到共地以后,秦人让他住在一块松树柏树坡上。于是齐王建哭着回到了共工的时代,改穴居和巢居了。最倒霉是没有吃的。他随身带的金银财宝都不能顶饭吃。好在天上很快掉下了馅饼——对不起,掉下了雨水,于是齐王建在雨水里苦苦地沤着。

    我们很想替齐王建叫屈。也许他自己也是这么觉得的。列国被灭亡以后,亡国之君都没有被砍头,也没有被关在雨地里饿毙的。齐王建事奉秦国最谨,遭遇却最差。真是天道无亲,常不与善人啊。

    大约列国长年与秦交兵,已经地尽兵空了,不甚可惧。它们的土地是一点点输给秦国的,今年几个城,明年几个城,秦人逐步占领,逐步统治熟了,已经不怕造反了,所以不妨留其亡国之君一个活命。惟独齐国尚大,民间力量尚勇,齐国土地也不曾残失给秦国。秦国冒然得到齐国大片土地,在齐国属于外来户,地位不稳,生怕齐人蜂起造反。所以秦国不敢再让齐国的领导人活着,以防被民众拿去作反秦精神领袖。

    所以,我们给亡国之君一个忠告:如果你是一点点亡的,那你还可以最后保住一条性命。敌人可以善待你。如果你是整个一下子突然投降的,那敌人肯定会敲掉你的脑袋的。

    所以最好不要一下子整个亡,要支撑着慢久一点。

    秋天的雨水占领了有史以前就属于它的松柏坡,雨水翻弄着大地的衣裳,把郁结的恩仇反复拍打,却发现人间的冤仇越洗越深。雨水漫漫洒洒,直到傍晚时分,也没有停的意思。齐王建在雨中又冷又饿。这是一场古朴大度异想开天的雨水,它扑碎树枝间的蛛网,放走挣扎的蜻蜒,却放不走诺大诸侯的一王。

    在齐王建最后的生命里程里,他看见几只鹿,灰的身、白尾巴、没有角,在旁侧的密林里,以一只水雾蒙蒙的眼睛,全面地、痴痴地打量着齐王建。那里的松树是合抱的粗,密得使得人插不进,无法可逃。鹿们就以那里为家。

    鹿们侧过头,嘴里吃着草,肚子鼓鼓地。齐王建羡慕着它们的鼓肚子,精神变得恍恍惚惚。人和鹿像在两个不同世界,一个在空灵的饥饿人间,一个在幽密的饱胀林薮。互相打量,互相打量,齐王建就感到生命的奇妙,生命的不可理解,生命的苦涩滋味了。

    风云变幻的春秋战国,粉墨登场的君王将相,伴着齐王建在松柏坡上最后咽气,至此全部谢幕了。

    浮生埃露,恍然一梦;千载转瞬,怅焉终古。

    PS:齐国的一些人,怨齐王建不早与列国合纵,就作了《松柏之歌》来哀怜和讽刺他。歌词说:

    “松树啊,柏树啊!

    害得齐王建饿死在松柏之间的就是那些‘客’啊!

    ‘客’啊!”(就是齐王建身边的媒体啊,天天吵吵着大造亲秦舆论的。)

    《松柏之歌》伊伊呜呜地传唱着,算是对齐国灭亡的悼歌。

    六大诸侯王族的破灭,给我们以怎样的启示呢?遥想齐楚的豪门贵族,三晋的纵横大家,无数英豪处心积虑,最终六国社稷还是相继陨落,君王宗庙纷纷夷平,贵族子孙被废平民。这些家族的衰亡,原因是什么呢?

    六国的贵族政治下,贵族们(即君王的远近亲族)各自垄断其所在国的政坛,世袭和包揽着将相君侯,长期封闭,不许他人参与,势必导致人才匮乏。人才都跑去帮秦国去了。世家贵族们长期盘踞在权力颠峰,封闭、腐朽、脆弱、落后,最终被外界新势力(秦)摧毁。贵族再贵也不会永远贵,龙虾放久了也会长蛆。政治不能是一个小团体长期独擅。

    在秦国,法家敢于运用革命暴力,打碎大家族分封与贵族垄断政治,把官僚机制市场化、人才化、布衣化、考核化(四化),出现了布衣卿相如商鞅、张仪、范雎、吕不韦、甘茂、白起、李斯之徒。所以法家的改革,成就了秦人的壮大。法家的职业官僚政治,取代了六国贵族政治,是历史不足阻挡的潮流。

    逝者已远,来者犹不可想。

    公元前221年,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一年。秦王政在这一年完成并吞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帝国——秦朝。

    他设天下三十六郡,西至甘肃宁夏,东到大海,北含辽宁内蒙,南及闽粤,天下黔首大安。 秦人在欢乐,六国贵族在忧伤。欢乐和忧伤,是人类前行紧紧相随的两行脚印。

    秦王政遂自比于“三皇五帝”,以为上古未有之功烈,自号皇帝!

    秦始皇周行于天下,封禅于泰山。他站在上帝驻人间的办公室——泰山之巅,翘首眺望远大的夜空,看见星群的宁静和颤抖。广漠的宇宙是如此空旷孤单,矿石与星尘,在穹庐以外,在地层深处,各自从事着自己深默的过程,操演着无边无尽的一团沉静。历史似乎并无我们所找的“意义”,历史本是过程。什么是我们所找寻的“意义”。是“意义”这个词打乱了人世的安宁。

    至此,天下风高草长,日子何其悠扬苍茫。青铜啊,霸主啊,短兵相接啊,天下之君顿戟一怒啊,秋风黄叶伏尸百万啊,沉者自沉,浮者自浮,自此都似一江春水,向历史深处流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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