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的时候弗莱找了家酒馆,要了酒馆特制的卤鸡爪来下酒。这种鸡爪掌蹼肥厚,是把新鲜鸡爪洗净,剪去“指甲”,放到冷水锅里煮开,冲去浮沫;再以少许油烧至八成熟,以面酱、辣椒、姜沫翻炒,酱汁、白糖、料酒调味上色,小火炖熟,大火收汁,装到洁白的瓷盘里,色泽红润,油光四溢。吃起来清香不腻,回味悠长。
弗莱惬意地嚼着一只卤鸡爪,鸡爪上的肉已经被嚼的只剩残渣了,可还是让他觉得意犹未尽,不忍舍弃。弗莱认为这种东西吃的就是个嚼头,滋味要慢慢享受才对,如果为了填饱肚子,大可以到对面饭馆里叫上几盘鸡鸭鱼肉。
一个巨大的身形出现在酒馆门口,许多客人都停下了窃窃私语,停下了用餐的刀叉,停下了举起酒杯的手,齐刷刷地望向这个两米高的壮汉,心中都是一凛。
弗莱坐在酒吧的吧台上,为的是要酒方便,这里有不少种各具特色的酒都可以零买,价格以杯计算。弗莱背对着门口,感觉到异样,回头一看,笑道:“过来喝一杯吧,我请客。”
巨人走了过来,周围的人下意识地让出一条路来。他在弗莱跟前站了一会,在座的食客以为他在考虑要不要在这里动手,有的已经悄悄地离开了座位,准备见事不妙拔腿就跑,免得城门失火殃及鱼池。弗莱感觉到他没有一点斗气,轻松地喝着香甜的梨啤,左手打了个手势,让侍者给巨人也来一杯。
巨人有点不好意思,笑道:“我不是来找你报复的,我知道就算不让你那三拳,也不是你的对手。”
虽然心中明白这是事实,但谦虚才是高手的风范,弗莱抿着口酒,一点一点地咽下去,品味着梨啤的香甜,笑道:“我不过是耍了点诡计,真刀真枪硬拼的话,我不一定是你的对手。”
巨人知道这是弗莱在给他台阶下,哪能不领这个人情,道:“您太抬举我了,在下巴布尔汗,野蛮人一族的脸都让我丢尽了。”
弗莱恍然大悟,原来这个巴布尔汗是野蛮族,难怪有这么大的块头。野蛮人一族生活在大陆南部一处亚热带原始森林,他们天生身材魁梧,皮坚肉实,而且力大无穷,在人类的战士里面只有他们能和矮人族步兵正面交锋。野蛮族人世代隐居在丛林中,以各种野兽和天然的水果为生,对种植作物一窍不通,难怪有人说兽族就是神用他们和野兽杂交产生的。
虽然野蛮族人大多凶狠好斗,但是他们没有什么远大的志向,除了通过比斗来炫耀自己的实力,就是照顾下一代,把他们抚养成人,很少有人走出那片原始森林。
弗莱问道:“你是专程来找我的吧,有什么事?”
巴布尔汗道:“我从来没有见过像您这种实力的人物,如果您肯参加耶度.约克博落城的角斗,一定能赢取最高额的奖金——十万金币!”
弗莱怦然心动,问道:“怎么个赢法?”
巴布尔汗解释道:“一年一度的帝国角斗大赛就在后天,角斗大赛是在耶度.约克博落城的大竞技场举行的,许多富豪和王公贵族都会来观看,也许国王陛下也会出席。比赛是淘汰制的,胜者进入下一轮抽签,以决定对手。参加角斗的勇士胜一场可得五千金币,二场可得一万,三场可得两万,四场就是四万,第五场是最后一场,若五场全胜,可得八万金币啊!而且每赢一场,都会有无数的观众抛下赏赐的金币。去年的优胜者最后得到的,是十二万金币。如果您能连胜五场,保守地估算,也有十万金币啊!”
弗莱奇道:“怎么会只有五场?既然是一年一度的大赛事,奖金又如此丰厚,应该会有很多人参加啊,单是帝国军队中就有不少好手吧?”
巴布尔汗老脸一红,道:“军人是不允许参赛的,不过参加预选的大概有一百六十多人,都是来自民间的高手,我已经在预选中被刷下来了,所以才在街头赚点回家的钱。”
弗莱闻言心下甚喜,如果军中的骑士、剑士也来参加,自己获胜的可能性就很小了,想必是国王担心军人厮杀会影响部队团结吧。弗莱问道:“预选是怎么进行的?”
巴布尔汗郁闷地道:“每年的题目都不一样,去年的题目是举起三百斤的巨石,我听说通过预选就有五百金币的奖励,就不远千里来这里参加。谁知道今年的题目是赤手抓一只苍蝇!活见鬼了,那只苍蝇飞得比箭还快,我只看到黑影一闪,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宣告失败了。”
弗莱心中暗笑,这只苍蝇当然不是普通的苍蝇,它身上一定被魔法师施放了加速术,普通人的话眼睛能跟上这种速度就不错了,身体恐怕是反应不过来的。
巴布尔汗道:“明天是预选最后一天了,通过的人还不到三十位,说不定第一场比赛还有机会轮空,那样的话就白得五千金币啊!”
弗莱笑道:“我去的话你能得到什么呢?”
巴布尔汗老脸一红,不好意思地道:“很多人在外围赌博,我可以把赌注押在你身上。”以弗莱的实力,当然不可能挨到最后,预选的时候见识到一些家伙,那手段真是恐怖。自己可以随机应变,先押他两场赚钱,然后再看他被别人收拾,以解自己心头之恨。
弗莱心道,我赢了你固然开心,我输了你也出了那三拳之气,借刀杀人啊!哈哈一笑,却不点破,约好明天让巴布尔汗带路,去参加角斗大赛的预选。
第二天一早,弗莱在巴布尔汗的带领下来到了一处广场,广场外围布满了围观的群众。巴布尔汗拉着弗莱的手,仗着自己身高力大,硬挤到广场中央报名的桌子前。掌管报名的是一名四十多岁的清瘦文官,一边拿笔登记一边问弗莱。
“来自?”“火龙帝国”“职业?”“商人”“惯用武器?”“铁锤”“年龄?”“二十五”“性别?”
弗莱噗嗤一笑,这还用问?明摆着嘛,也许这就是官僚作风吧。弗莱笑道:“带把的。”
观众轰地一笑,文官抬起头来,扶了下自己的眼镜,喝道:“严肃点!”
“姓名?”
“弗”弗莱忧郁了一下,听说现在美特威帝国已经开始跟亚特兰帝斯帝国大规模交战了,自己的名字最好不要报,万一被人发现自己是敌国的军官可就大事不妙了,“我的名字是简.雅木。”
“简.雅木?”文官又扶了扶眼镜,仔细地打量了一下弗莱。
弗莱以为有什么破绽,暗自调匀气息,平淡地问道:“有什么问题吗?”
文官连声道:“没有!没有!您可以去参加预选了,请在那边排队。”弗莱依文官所指,排在了几人的后面。
一个又高又胖的男人走了上去,在他前面有张齐腰高的桌子,桌子上面有一小纸盒。考官是一名白须的长者,他身穿红色法衣,显然是光明圣教的红衣大使,手中法棒一点,纸盒如莲花盛开般散开了边角。弗莱在几米外都听到“嗡”的一声,可见苍蝇振翅之猛,速度之快。
胖子虽然早有准备,可也只来得及下意识地一拍,“啪”的一声,胖子只觉得双手火辣辣地疼,张开双手一看空空如也,左顾右盼,也不知道那只苍蝇飞到哪里去了。胖子羞红了脸,自觉地走了出来。弗莱看他每走一步,身上的肥膘就如潮水般向肚皮下涌动,然后又退潮般回复了原位。虽然没有发出声音,可弗莱耳边仿佛听到了呼哧呼哧的抖肉声。
下一位是个年轻的女人,披着深棕色的长发,她穿着一身宽大的袍子,袍子随风鼓起,大袖飘飘,说不出的潇洒。女人随意地站在桌子前,红衣大使法棒一落,她的左手迅猛地劈下一道掌风。苍蝇还未飞出,就觉得有左边劲风袭来,慌忙向右一躲,哪知右边早有只纤纤玉手在恭候了。女人出手如电,右手一把抓住了苍蝇,虚握成拳,未等苍蝇沾染到她的玉手,便放飞了它。
红衣大使颔首一笑,女人便兴奋地回文官处报到了,路经弗莱身边时,冲弗莱一笑,艳如鲜花怒放,笑得弗莱一晕,感觉有点熟悉,却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接着又有两人失败,一人成功。那人在数尺外一指虚点,苍蝇便凌空爆成血粉了,弗莱觉得很不可思议,这绝不是魔法,也不是精神力,他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呢?弗莱百思不得其解,看来世界之大,不乏能人异士啊。
终于轮到弗莱,弗莱走上桌前对长者礼貌地一笑,暗暗把精神力集中起来,包围了桌上的小纸盒。红衣大使法棒点下之时,弗莱的精神力已经集中到苍蝇身上。这只苍蝇莫名其妙地觉得自己重了数倍,连翅膀都拍不动了,只能在盒底蠕动。这种感觉非常之不好,仿佛回到了茅厕时代,自己又退化成蛹。
盒子如莲花般绽放,却不见有苍蝇飞出。红衣大使一愣,向下一看,这可怜的小东西还在盒底蠕动呢,一点飞起来的意思都没有。他心道:“不应该啊,这些苍蝇都是我用召唤术召唤来的,又精心挑选了其中最强健的,怎么会蔫得飞都飞不动啊?”
弗莱走上前来,笑道:“运气太好了,真是没办法。”从兜里拿出一张废纸垫在手上,把苍蝇拍死了。
围观的众人都啧啧赞叹,这家伙运气也真太好了,居然白捡了五百金币!早知道自己排在这个位置,五百金币够自己花十来年了。
红衣大使看了看弗莱,觉得这个年轻人似乎很平凡,应该是凭运气的吧?记得一位主教大人曾跟自己说过,“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便笑道:“恭喜你啊小伙子,你通过了。”
弗莱微笑着点头致谢,在众人艳慕的目光中来文官那报了个到,领取了五百金币的现金,提着沉甸甸的布袋走了。有人想打弗莱的主意,却看到一个壮硕的巨人跟在他后面,只得打消了这个诱人的念头。
弗莱花了一整天时间,转遍了耶度.约克博落城的铁匠铺,也没找到一件趁手的兵刃。想来也是,除了矮人国,哪个地方会有人使用这么大的铁锤啊!现在打制是来不及了,无奈弗莱只得挑了把大斩刀。
这把斩刀应该是兽族狼骑士所用,和以前在哈克的铁匠铺见到的一模一样。刀长足有两米,身宽背厚,重有七八十斤。铁匠铺的老板见弗莱一只手随意挥动这把巨大的斩刀,如同挥舞一截柳枝,吓得心惊肉跳,生怕他赖帐而去,自己可不敢讨要。
用惯了两百多斤的铁锤,这把斩刀拿在手里只觉的轻飘飘的,没什么分量。弗莱皱了皱眉头,付了钱扬长而去。
巴布尔汗一直跟在弗莱后面,见弗莱花了三百多金币买了几张魔法卷轴,替他心疼,道:“你买这些卷轴恐怕发挥不了什么作用,和高手对峙的话恐怕会被逼得很紧,没有时间使用卷轴。”
弗莱笑道:“有时候胜负悬于一线,这些卷轴也许可以起到决定性作用。”
弗莱惬意地嚼着一只卤鸡爪,鸡爪上的肉已经被嚼的只剩残渣了,可还是让他觉得意犹未尽,不忍舍弃。弗莱认为这种东西吃的就是个嚼头,滋味要慢慢享受才对,如果为了填饱肚子,大可以到对面饭馆里叫上几盘鸡鸭鱼肉。
一个巨大的身形出现在酒馆门口,许多客人都停下了窃窃私语,停下了用餐的刀叉,停下了举起酒杯的手,齐刷刷地望向这个两米高的壮汉,心中都是一凛。
弗莱坐在酒吧的吧台上,为的是要酒方便,这里有不少种各具特色的酒都可以零买,价格以杯计算。弗莱背对着门口,感觉到异样,回头一看,笑道:“过来喝一杯吧,我请客。”
巨人走了过来,周围的人下意识地让出一条路来。他在弗莱跟前站了一会,在座的食客以为他在考虑要不要在这里动手,有的已经悄悄地离开了座位,准备见事不妙拔腿就跑,免得城门失火殃及鱼池。弗莱感觉到他没有一点斗气,轻松地喝着香甜的梨啤,左手打了个手势,让侍者给巨人也来一杯。
巨人有点不好意思,笑道:“我不是来找你报复的,我知道就算不让你那三拳,也不是你的对手。”
虽然心中明白这是事实,但谦虚才是高手的风范,弗莱抿着口酒,一点一点地咽下去,品味着梨啤的香甜,笑道:“我不过是耍了点诡计,真刀真枪硬拼的话,我不一定是你的对手。”
巨人知道这是弗莱在给他台阶下,哪能不领这个人情,道:“您太抬举我了,在下巴布尔汗,野蛮人一族的脸都让我丢尽了。”
弗莱恍然大悟,原来这个巴布尔汗是野蛮族,难怪有这么大的块头。野蛮人一族生活在大陆南部一处亚热带原始森林,他们天生身材魁梧,皮坚肉实,而且力大无穷,在人类的战士里面只有他们能和矮人族步兵正面交锋。野蛮族人世代隐居在丛林中,以各种野兽和天然的水果为生,对种植作物一窍不通,难怪有人说兽族就是神用他们和野兽杂交产生的。
虽然野蛮族人大多凶狠好斗,但是他们没有什么远大的志向,除了通过比斗来炫耀自己的实力,就是照顾下一代,把他们抚养成人,很少有人走出那片原始森林。
弗莱问道:“你是专程来找我的吧,有什么事?”
巴布尔汗道:“我从来没有见过像您这种实力的人物,如果您肯参加耶度.约克博落城的角斗,一定能赢取最高额的奖金——十万金币!”
弗莱怦然心动,问道:“怎么个赢法?”
巴布尔汗解释道:“一年一度的帝国角斗大赛就在后天,角斗大赛是在耶度.约克博落城的大竞技场举行的,许多富豪和王公贵族都会来观看,也许国王陛下也会出席。比赛是淘汰制的,胜者进入下一轮抽签,以决定对手。参加角斗的勇士胜一场可得五千金币,二场可得一万,三场可得两万,四场就是四万,第五场是最后一场,若五场全胜,可得八万金币啊!而且每赢一场,都会有无数的观众抛下赏赐的金币。去年的优胜者最后得到的,是十二万金币。如果您能连胜五场,保守地估算,也有十万金币啊!”
弗莱奇道:“怎么会只有五场?既然是一年一度的大赛事,奖金又如此丰厚,应该会有很多人参加啊,单是帝国军队中就有不少好手吧?”
巴布尔汗老脸一红,道:“军人是不允许参赛的,不过参加预选的大概有一百六十多人,都是来自民间的高手,我已经在预选中被刷下来了,所以才在街头赚点回家的钱。”
弗莱闻言心下甚喜,如果军中的骑士、剑士也来参加,自己获胜的可能性就很小了,想必是国王担心军人厮杀会影响部队团结吧。弗莱问道:“预选是怎么进行的?”
巴布尔汗郁闷地道:“每年的题目都不一样,去年的题目是举起三百斤的巨石,我听说通过预选就有五百金币的奖励,就不远千里来这里参加。谁知道今年的题目是赤手抓一只苍蝇!活见鬼了,那只苍蝇飞得比箭还快,我只看到黑影一闪,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宣告失败了。”
弗莱心中暗笑,这只苍蝇当然不是普通的苍蝇,它身上一定被魔法师施放了加速术,普通人的话眼睛能跟上这种速度就不错了,身体恐怕是反应不过来的。
巴布尔汗道:“明天是预选最后一天了,通过的人还不到三十位,说不定第一场比赛还有机会轮空,那样的话就白得五千金币啊!”
弗莱笑道:“我去的话你能得到什么呢?”
巴布尔汗老脸一红,不好意思地道:“很多人在外围赌博,我可以把赌注押在你身上。”以弗莱的实力,当然不可能挨到最后,预选的时候见识到一些家伙,那手段真是恐怖。自己可以随机应变,先押他两场赚钱,然后再看他被别人收拾,以解自己心头之恨。
弗莱心道,我赢了你固然开心,我输了你也出了那三拳之气,借刀杀人啊!哈哈一笑,却不点破,约好明天让巴布尔汗带路,去参加角斗大赛的预选。
第二天一早,弗莱在巴布尔汗的带领下来到了一处广场,广场外围布满了围观的群众。巴布尔汗拉着弗莱的手,仗着自己身高力大,硬挤到广场中央报名的桌子前。掌管报名的是一名四十多岁的清瘦文官,一边拿笔登记一边问弗莱。
“来自?”“火龙帝国”“职业?”“商人”“惯用武器?”“铁锤”“年龄?”“二十五”“性别?”
弗莱噗嗤一笑,这还用问?明摆着嘛,也许这就是官僚作风吧。弗莱笑道:“带把的。”
观众轰地一笑,文官抬起头来,扶了下自己的眼镜,喝道:“严肃点!”
“姓名?”
“弗”弗莱忧郁了一下,听说现在美特威帝国已经开始跟亚特兰帝斯帝国大规模交战了,自己的名字最好不要报,万一被人发现自己是敌国的军官可就大事不妙了,“我的名字是简.雅木。”
“简.雅木?”文官又扶了扶眼镜,仔细地打量了一下弗莱。
弗莱以为有什么破绽,暗自调匀气息,平淡地问道:“有什么问题吗?”
文官连声道:“没有!没有!您可以去参加预选了,请在那边排队。”弗莱依文官所指,排在了几人的后面。
一个又高又胖的男人走了上去,在他前面有张齐腰高的桌子,桌子上面有一小纸盒。考官是一名白须的长者,他身穿红色法衣,显然是光明圣教的红衣大使,手中法棒一点,纸盒如莲花盛开般散开了边角。弗莱在几米外都听到“嗡”的一声,可见苍蝇振翅之猛,速度之快。
胖子虽然早有准备,可也只来得及下意识地一拍,“啪”的一声,胖子只觉得双手火辣辣地疼,张开双手一看空空如也,左顾右盼,也不知道那只苍蝇飞到哪里去了。胖子羞红了脸,自觉地走了出来。弗莱看他每走一步,身上的肥膘就如潮水般向肚皮下涌动,然后又退潮般回复了原位。虽然没有发出声音,可弗莱耳边仿佛听到了呼哧呼哧的抖肉声。
下一位是个年轻的女人,披着深棕色的长发,她穿着一身宽大的袍子,袍子随风鼓起,大袖飘飘,说不出的潇洒。女人随意地站在桌子前,红衣大使法棒一落,她的左手迅猛地劈下一道掌风。苍蝇还未飞出,就觉得有左边劲风袭来,慌忙向右一躲,哪知右边早有只纤纤玉手在恭候了。女人出手如电,右手一把抓住了苍蝇,虚握成拳,未等苍蝇沾染到她的玉手,便放飞了它。
红衣大使颔首一笑,女人便兴奋地回文官处报到了,路经弗莱身边时,冲弗莱一笑,艳如鲜花怒放,笑得弗莱一晕,感觉有点熟悉,却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接着又有两人失败,一人成功。那人在数尺外一指虚点,苍蝇便凌空爆成血粉了,弗莱觉得很不可思议,这绝不是魔法,也不是精神力,他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呢?弗莱百思不得其解,看来世界之大,不乏能人异士啊。
终于轮到弗莱,弗莱走上桌前对长者礼貌地一笑,暗暗把精神力集中起来,包围了桌上的小纸盒。红衣大使法棒点下之时,弗莱的精神力已经集中到苍蝇身上。这只苍蝇莫名其妙地觉得自己重了数倍,连翅膀都拍不动了,只能在盒底蠕动。这种感觉非常之不好,仿佛回到了茅厕时代,自己又退化成蛹。
盒子如莲花般绽放,却不见有苍蝇飞出。红衣大使一愣,向下一看,这可怜的小东西还在盒底蠕动呢,一点飞起来的意思都没有。他心道:“不应该啊,这些苍蝇都是我用召唤术召唤来的,又精心挑选了其中最强健的,怎么会蔫得飞都飞不动啊?”
弗莱走上前来,笑道:“运气太好了,真是没办法。”从兜里拿出一张废纸垫在手上,把苍蝇拍死了。
围观的众人都啧啧赞叹,这家伙运气也真太好了,居然白捡了五百金币!早知道自己排在这个位置,五百金币够自己花十来年了。
红衣大使看了看弗莱,觉得这个年轻人似乎很平凡,应该是凭运气的吧?记得一位主教大人曾跟自己说过,“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便笑道:“恭喜你啊小伙子,你通过了。”
弗莱微笑着点头致谢,在众人艳慕的目光中来文官那报了个到,领取了五百金币的现金,提着沉甸甸的布袋走了。有人想打弗莱的主意,却看到一个壮硕的巨人跟在他后面,只得打消了这个诱人的念头。
弗莱花了一整天时间,转遍了耶度.约克博落城的铁匠铺,也没找到一件趁手的兵刃。想来也是,除了矮人国,哪个地方会有人使用这么大的铁锤啊!现在打制是来不及了,无奈弗莱只得挑了把大斩刀。
这把斩刀应该是兽族狼骑士所用,和以前在哈克的铁匠铺见到的一模一样。刀长足有两米,身宽背厚,重有七八十斤。铁匠铺的老板见弗莱一只手随意挥动这把巨大的斩刀,如同挥舞一截柳枝,吓得心惊肉跳,生怕他赖帐而去,自己可不敢讨要。
用惯了两百多斤的铁锤,这把斩刀拿在手里只觉的轻飘飘的,没什么分量。弗莱皱了皱眉头,付了钱扬长而去。
巴布尔汗一直跟在弗莱后面,见弗莱花了三百多金币买了几张魔法卷轴,替他心疼,道:“你买这些卷轴恐怕发挥不了什么作用,和高手对峙的话恐怕会被逼得很紧,没有时间使用卷轴。”
弗莱笑道:“有时候胜负悬于一线,这些卷轴也许可以起到决定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