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腾小说网 书库 侦探推理 重生之噬妻入骨 正文 第二十一章、秀恩爱死得快(首订求支持!)

正文 第二十一章、秀恩爱死得快(首订求支持!)

小说:重生之噬妻入骨| 作者:遥忆长安| 类别:侦探推理

    盛崇拉着段媗的手,将她的手握在手里,轻轻的摩挲,他很喜欢亲亲蹭蹭的感觉,哪怕什么都不干,也喜欢跟人贴在一起。这一点,从上一世到这一世倒是一直都没有变。甚至这一世,还有点儿变本加厉。

    段媗曾经在书上看过,如果人特别喜欢被人温柔的抚摸安慰,很有可能是因为婴儿时期缺少来自母亲的关怀,缺少安全感,从而导致肌肤饥渴症。

    这在盛崇身上,其实还是有点儿道理的。

    他的童年,其实算不上幸福。父亲盛镇川和母亲韦若秀是自由恋爱结的婚,那个时候,盛家还未曾如现在这般烈火烹油鲜花着锦,而韦家的家世也还不错,两人的结合算是两家人都乐见其成。

    韦若秀是个非常**并且有个性的女人,在结婚之前一直在米兰留读服装设计,在和盛镇川结婚之后才几个月就怀上了盛琪。为了支持丈夫的事业,也为了养育孩,韦若秀没有再返回米兰,放弃了自己十分热爱的服装设计,选择在家中当家庭主妇。那几年,盛镇川和韦若秀的感情非常好,是叶城众多豪门中,让人羡慕的一对小夫妻。然而,好景并不长。在怀上盛崇的时候,韦若秀已经厌倦了停留在同一个地方,日复一日的枯燥生活。

    盛崇出生之后,她选择重新回到米兰追求梦想。从盛崇个月到四岁,基本上每年见到母亲的时间不过两个月。聚少离多的生活,不仅让盛崇缺失了一部分母爱,也让家庭关系变得岌岌可危。

    在盛崇五岁那年,韦若秀原本准备回国展,却在这个时候现,盛镇川身边已有了其他人。

    两人的离异显得是那样的突如其来又顺理成章,再好的感情,也禁不住长期两地分居的寂寞与折磨。于是,盛崇在四岁到十岁之间,除了每年生日的时候能够见到母亲,其他时候对母亲的印象几乎为零。再到后来,国内富人阶层流行起将孩送出国接受国外高等教育,于是盛镇川也准备将盛崇送出国。正好韦若秀也想要亲近儿,于是盛崇从十岁到十六岁,平日里在英国念书,然后假期跟着母亲在米兰和巴黎两地流转。

    盛崇的生活富足,但是跟盛琪比起来,确实称得上是颠沛流离。

    “你觉得,这两种,哪一个好一点儿?”盛崇问。

    “啊?”段媗回过神来,见盛崇认真的看着她:“你刚刚说什么?”

    “你没听见?”盛崇一脸被雷劈的表情,他刚刚好不容,用一种还算正常的语气,跟段媗把两种可能性,用一个故事表达出来了,然后让她选择,结果对方竟然在呆!

    “我刚刚在呆。”段媗有点儿不好意思的看着盛崇,见他脸色有点儿难看,连忙两手握着他的手,声音里头带着点儿娇气:“你再说一遍么。”

    “算了,不说了。”盛崇挥挥手,果断他还是去卧佛寺找个大师给自己做做法事,看能不能把这个什么鬼任务系统给弄走吧!

    (任务系统:呵呵,来打我呀!)

    盛崇不愿意说,段媗也没放在心上,反正盛崇奇奇怪怪的时候多得很,她要是什么都计较,一天到晚想着他就够了。于是,段媗将自己的笔记本挪到客厅里头,靠着盛崇看杂志的插图。至于那个有关于潜规则的恶心事,她早已经将之扔到脑后了。

    实际上,即便她没有忘记,也不会告诉盛崇。如果她告诉盛崇,他必定会为她出头,可是这样又有什么意义呢?她又不想公开自己和盛崇的关系,如今段媗想得很开,瞒一天算一天,瞒到瞒不下去再公开,省得段家一家都想着要背靠大树好乘凉,她欠盛崇的只会还都还不清。

    盛崇一手搂着段媗的腰,看着她认真工作的样,突然问道:“你以后,有没有想过将宸羽的总部挪到更大的城市?”

    “哈?”段媗转头看着他。

    “江城毕竟是内地城市,展、人才资源跟东南沿海地区以及国家中心比起来,都是有相当大的差距的。”盛崇的语气轻描淡写,就像他只是向她提出意见建议,没有丝毫鼓吹和劝她的意思:“你的公司扩张的很快,如果资金跟得上,再多签一些笔好的作者,行范围肯定不会仅限于内地。到那个时候,你还要将公司的总部放在江城吗?”

    段媗想了想,道:“不会啊,如果真有那一天,我要么在其他地方设立分部,要么就只能把公司往外挪。”

    盛崇点点头,算是放下了心。他并没有要限制段媗,让她当全职主妇的意思,但是也不想重复自己父母的悲剧。很多时候,人都是脆弱的生物,感情更禁不起多的挫折和考验。他不可能一直留在江城,除非他自己把盛隆的股份全部吃下来,然后**展,不然他迟早是要回叶城总部的。

    到那个时候,让段媗放弃自己居住了二十多年的城市,远离熟悉的亲朋好友,还要放弃经营了几年的事业,跟他一起去叶城,这根本不现实。如果是为了公司展的战略转移,那要说服她,就容易多了。从某种程上来说,段媗也是一个将工作看得非常重的人。为了事业的展,她有牺牲某些东西的决心。

    “怎么,你想要我把公司挪到叶城去?”段媗试探着问。

    让她吃惊的是,盛崇竟然点了头。段媗如今的思维还停留在上一世,在她的印象中,盛崇可是在江城呆了足足十年,现在考虑让她把公司安在哪里,不是早了么?

    “不想跟你分开。”盛崇将头埋在段媗肩头,原本因为系统任务和来自叶城方面的压力而引的急切和焦躁,在这一刻就这样慢慢被抚平了。

    段媗身上,有一种很细密而坚韧的力量,乍一看显得柔软而不堪一击,然而真正深陷其中,才会感觉得到她的柔韧。这大概也是他对段媗,情有独钟的原因。

    “好了好了,肉麻兮兮的。”段媗受不了的摸了摸自己的胳臂,她上一世怎么没现盛崇这么粘人呢?

    段媗将盛崇难得的感性给‘镇压’下去之后,继续将他当成一个大型靠枕,在电脑上敲敲打打。盛崇无所事事的看着段媗敲电脑,然后看着看着,现段媗在写一个策划案。

    “你准备以杂志的名义,起一个,额……比赛?”盛崇饶有兴致的问。

    段媗看他一眼,点点头,见他一副感兴趣的样,便说起了她的构想:“我想用《天晴》这个平台,在全国范围之内召开一场‘明日之星’的比赛,寻找笔好有实力的作者,同时提升《天晴》的知名。”

    在某些时候,用未来的视角来观察现在,有很多问题都会变得清晰明了,就如同段媗心中其实很清楚,杂志社未来的展方向。

    目前,《天晴》的销售量虽然在一年之内有一个堪称飞跃的增长,但是销售的范围仍然被局限于内地。段媗想要进一步扩大杂志的影响力,在同一块地方继续纵向深入的宣传,其实已经没有大的意义了,她只能想办法横向提高杂志的知名。而举行一场比赛,在某种程上,可以起到引话题的作用,从而对杂志本身进行宣传。

    “这个想法还不错。”盛崇点

    点头,在段媗脑门上弹了一下,提出了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但是,你有没想过,《天晴》的销售区域本来就只有以江城为中心的周边省市,利用《天晴》这个平台宣传这场比赛,到头来也只能起到纵向深入的作用。要横向扩大杂志的影响力、扩大杂志的销售版图,不是做不到,而是收效甚微。”

    段媗冲他努了努嘴,露出一个略微得意的笑,脸上的表情显得有些狡黠:“这种问题,我当然考虑到了啊。”

    “我目前就已经着手建立《天晴》的官方网站,在官网建好之后,我才会公布消息。再之后,我准备雇佣大批网络水军,在各大社区论坛上进行公开宣传。如果到时候力还不够,就和各大网站散弹窗友链。”在二十一世纪,网络绝对是信息传播最快的媒介,没有之一。

    “那赛制呢?”盛崇点点头,又问:“既然比赛的范围这么大,你要怎么保证比赛的公平和公正?”

    段媗喝了口水,继续勾画着她脑内的蓝图:“参赛者不问年龄,不问性别,任何人都可以向《天晴》投稿,题材包括悬疑科幻、都市言情等八个类型题材。海选由杂志社内部决定,也就是《天晴》的编辑部审稿。十二名往上走,由读者进行网络和杂志双向投票。”

    说到这里的时候,段媗露出了一个有些狡猾的微笑:“在官网上,会在获得作者允许的情况下,对作者本人形象进行包装,公布作者部分个人信息,每个ip地址每天只能投票一次。”

    “至于奖励,前十二名可以将小说公开表在《天晴》上,并且将获得千字两的奖金。前十六名,将获得与宸羽公司签约的机会。前八名将获得万元的奖金,前四名在之前的基础上,还将获得欧洲十日游。而最终的冠军,不仅可以获得宸羽公司特别提出的有大量福利的合同,还将获得二十万的奖金。同时,公司将会为你量身打造属于自己的形象,着重宣传你的小说,将你打造成真正的明星级作家。”

    段媗刚刚将自己的设想说完,盛崇就明白了她的意思。

    虽然在如今这个社会,创作和艺术已经日渐与商业接轨,然而在出版行业其实在某种程上,还保持着一种比较古老而缓慢的展步调。优秀的作者在很多时候缺少出头的渠道,甚至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创作值得被人肯定,不仅可以带来精神上的愉悦,也可以为他们本人创造更多的商业价值,而出版社和杂志社也觉得好的作可遇不可求。

    段媗这个比赛的做法,在某种程上,将作者明星化商业化了。作者在普通人心中,大多是一个模糊的影,许多人知道一个线的小明星长什么样,却不知道畅销书的作家到底叫什么名字。因此一个作者可能拥有广泛的读者群体,却难以和读者建立起稳定的联系。

    段媗提出的计划,在某种程上刷新了人们的观念,将作者的选拔和明星选秀的方式结合起来,以比赛和读者投票的方式决出名次,甚至给出不同层次的奖励,为最终的冠军量身打造形象,进行包装设计,这和如今大行其道的明星选秀节目,在某种程上是殊途同归的。

    而这种方式,也能在最大的程上,以最快的打开市场,引起读者的关注。甚至为旗下刚刚签约的作家,收揽一批较为忠实的读者。

    “你这个想法,还挺新鲜的。”盛崇不得不承认,他对段媗有种刮目相看的感觉,又或者说,每次跟段媗聊事业,都能刷新他对她的认知。

    “新鲜又没用,能将之变成现实,才是最重要的。”段媗心中得意,面儿上却丝毫不显,一副宠辱不惊的样,继续写她的策划案。

    她才不会告诉盛崇,能在事业上得到他一句称赞,于她而言是多么大的肯定。

    ——

    次日依旧是一大早爬起来,将盛崇叫醒之后,段媗从衣柜里头翻出套衣服,去卫生间里头换上。洗漱的时候,段媗看着洗漱台上盛崇的东西堆得满满当当的,再次生出一种‘我是不是该买个大房’的想法。

    她不愿意搬到盛崇那边的,两人要住在一起,就只能盛崇搬过来。不过,想起盛崇家里那浩浩荡荡的行李大军,段媗认为,这个想法应该从长计议。

    除此之外,昨晚还有一件事情让段媗觉得十分费解。两人分别小半个月,她身上又没有不方便,按照盛崇之前的尿性,不爬上床摸摸蹭蹭简直不正常。可是昨天晚上,盛崇简直老实得不得了,小心翼翼的缩在床的左边,别说摸摸蹭蹭,她躺在床的右边,根本连他的体温都感觉不到,闭上眼睛,还以为自己床上没躺人呢。

    在段媗看来,吊了盛崇小半年了,如果真要生点儿什么,她也不会拒绝。反正上辈该经历的都经历过,盛崇长相好身材好,她又不吃亏。昨天晚上洗澡的时候,她还特地往身上抹了玫瑰味道的精油,准备好好享受一下。

    然而,从浴室里头出来,盛崇硬是跟压根没看懂她的暗示似的,规规矩矩的就睡觉了。

    如果是普通的女人,可能会因此而觉得沮丧,觉得是因为自己吸引力不够。然而,段媗可不会这么想,她就是对盛崇的心思把握不准,那她对自己的外貌身材也是有自信的。

    那既然不是自己的原因,就只能从盛崇身上找原因了。段媗的视线从盛崇下身扫过,难道在叶城的时候,他又被烫到了?可是他看他走的姿势,不像是有问题啊。

    盛崇有些尴尬的从床上爬起来,等到段媗去厨房做早餐的时候,才到浴室洗漱。他身上的毛并不弄浓密,小腿上也没有跟某些大男人一样,长着乌压压的腿毛,只有颜色不深的一层,看上去不会显得娘娘腔,有一种恰到好处的性感。

    至于脸上的胡,他从来都是用剃须膏剃得干干净净的,白白净净一张脸,更是俊美无双。

    盛崇对着镜漱口,一边洗漱,就忍不住回想起了昨天晚上的事情。段媗躺到床上的时候,他就连忙将床头灯给拧灭了。在黑暗之中,她身上若有若无的玫瑰花香气都显得格外清晰,让他觉得浑身热。但是,有关于到底是一夜七次还是一年不举的问题,他真的无法做出决定。

    前者难为段媗,后者难为他自己,若只是难为他自己也就算了,他完全不敢想象,他和段媗进行了圆满的第一次以后,接下来一年,他都不行,段媗会用一种什么眼光看待他。是个男人都没办法不在意这种问题,更别提像盛崇这种傲娇到骨里头的男人了。

    光是想一想,都觉得囧到无与伦比好么。

    可是,如果初夜就那么禽兽的话,段媗肯定会很疼吧。

    盛崇纠结了半天,现问题无解,只好吃完早餐去公司上班。

    ______________

    段媗如今主要的精力还是放在事业上的,所谓爱情,不过是她闲暇时光中的调剂。

    中午的时候,包包敲门进来,对段媗说:“段总,您今天中午约了蒋先生吃饭。”

    段媗这才想起来,将电脑阖上,然后到卫生间补了个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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